正常蓄水位

水库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所蓄到的最高水位。又称正常高水位。当水库按防洪要求进行非常运用时,水库的水位一般将高于正常蓄水位,但不能超过关系水库安全的校核洪水位。正常蓄水位是水库和水电站最重要的设计参数之一,是确定拦河坝高度、水库容积、利用水头和发电能力的基本依据;对水工建筑物的工程量、水库调节性能和水头的利用,关系极大;对水库和水电站的建设工期、投资、动能经济效益以及水库淹没损失等均有重要影响。当水电站除发电外,尚有其他综合利用任务时,则正常蓄水位选择应统筹考虑水力发电、防洪、灌溉、航运、供水等综合用水部门的要求,进行多方案比较。一般应研究如下方面:

(1)地区国民经济发展对电力需求的增长情况;

(2)综合用水部门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要求;

(3)坝址及水库区地形地质条件的限制和河流年径流量的大小及分布;

(4)水库区淹没移民的许可程度,特别应注意重要城镇、铁路、公路及贵重矿藏资源提出的高程限制,其他如粮棉基地、旅游风景区以及重要名胜古迹等也应予考虑;

(5)在各种边界河流上修建的水库和水电站,应对上下游、左右岸的要求进行协调,使确定的正常蓄水位能为各方面接受。

在选择正常蓄水位时应根据各方面要求先确定其上限和下限,在此范围内再拟定若干方案,进行水利、动能和经济方面的计算分析,然后作政治、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并进行环境影响的评价,择优选定。在确定梯级水电站和水电站群正常蓄水位时,还应考虑其上下游水位间的合理联接和相互补偿调节的需要。

水库特征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