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船厂

维护和修理船舶的工厂。修理厂按承担的任务,可以分为航修厂、修船厂和修造船厂三种。

航修厂

专门从事船舶航次修理(见船舶维修)的工厂。一般规模较小,不一定有船坞、船台(排)等设备。修船方式主要是派人到停靠在码头、锚地,甚至正在航行中的船上去,配合船员排除故障。因此,厂内除有必要的设备和工作场地外,还配备有足够数量的交通船、电焊船、工具车等流动设备,以及岸船通信联络设备。航修厂一般实行昼夜24小时服务的制度。

修船厂

接纳船舶进厂进行岁修以上的各种修理的工厂,拥有船坞和船台(排)。一个修船厂的能力通常取决于船坞、船台的规模和数量,以及供在修船舶停靠用的码头岸线长度。在船坞、船台和码头上,配备有足够数量和能力的起重机和各种动力源,包括高、低压水源,压缩空气,各种电源,氧气、乙炔和蒸汽管道等,以及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监控、防暑防寒等方面的设施。修船厂内还设有坞(台)修、船体、轮机、铜工、电工、木工、铸工、锻工等车间。

修造船厂

以修船为主也兼造船的工厂。厂内修船部分设备和车间设置与修船厂基本相同。造船部分则设有专门供船体建造和下水用的造船台和大型起重机,以及加工、装配能力与之相适应的船体车间;同时还设有从事管系、木作、电气、机械设备等安装工作的舾装车间。修船和造船性质不同,前者要求高度的灵活性,后者要求高度的计划性。因此在修造船厂内部,修船和造船两部分通常是分开的,各自实行独立核算。但也不排除相互间的协作,以充分发挥设备和劳动力的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