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模数协调

对建筑物及其构配件的设计、制作、安装所规定的标准尺度体系,原称建筑模数制。制定建筑模数协调体系的目的是用标准化的方法实现建筑制品、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工业化。许多国家以法规形式公布和推行这种制度。近年来,通过一些国际协作组织,在世界范围内发展和推广这一工作。

简史

英语 module(模数)一词源拉丁语modulus,原意是小尺度。模数作为统一构件尺度的最小基本单位,在古代建筑中就已应用。在古希腊罗马建筑中五种古典柱式的高度与柱底直径成倍数关系。中国宋代《营造法式》规定的大木作制度,木构件尺寸都用材份来度量;清工部《工程做法》用斗口作为木构建筑基本模数。1920年,美国人A.F.比米斯首次提出利用模数坐标网格和基本模数值来预制建筑构件。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人E.诺伊费特提出了著名的“八分制”,瑞典人贝里瓦尔等提出了综合性模数网格和以10厘米为基本模数值的模数理论。当时建筑工业化尚处在初始阶段,用预制件装配的建筑因造价过高而难于推广。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工业化体系建筑蓬勃兴起,建筑模数受到重视。至60年代,建筑模数有三种理论:比米斯模数、勒·柯布西耶模数、雷纳级数。这些理论对现代建筑模数数列中的叠加原则、倍数原理、优选尺寸等都起过作用。从70年代起,国际标准化组织房屋建筑技术委员会(ISO/TC59)陆续公布了有关建筑模数的一系列规定。建筑模数协调体系已成为国际标准化范围内的一种质量标准。

组成

建筑模数协调的内容如下。

(1)模数数列。在建筑设计中要求用有限的数列作为实际工作的参数,它是运用叠加原则和倍数原理在基本数列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国《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86)中的模数数列表,包括基本模数、扩大模数和分模数,各有适用范围。

(2)模数化网格。由三向直角坐标组成的、三向均为模数尺寸的模数化空间网格,在水平和垂直面上的投影称为模数化网格。网格的单位尺度是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网格的三个方向或同一方向可以采用不同的扩大模数。网格的基本形式有基本模数化网格和扩大模数化网格两种。

(3)定位原则。在网格中每个构件都要按三个方向借助于边界定位平面和中线(或偏中线)定位平面来定位。所谓边界定位是指模数化网格线位于构件的边界面,而中线(或偏中线)定位是指模数化网格线位于构件中心线(或偏中心线)。

(4)公差和接缝。公差是两个允许限值之差,包括制作公差、安装公差、就位公差等。接缝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构件之间的缝隙。在设计和制造构件时,应考虑到接缝因素。

适用范围

模数协调主要适用于建筑工业化生产和装配化施工。对于就地取材、土法施工的小批量工程,还应以因地制宜原则为主,不受模数协调的制约。对于只用预制水平构件而墙身砌砖的砖混结构批量建筑,水平和竖向尺寸、门窗洞口尺寸应遵守模数协调规则,墙身和楼板的厚度为基本尺寸,不受扩大模数数列的限制。对于以预制构件为主的全装配建筑,则建筑平面、剖面和主要构件尺寸在XYZ三个轴向尺寸都应严格遵守模数协调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