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沉降

地表的海拔标高在一定时期内不断降低的环境地质现象,是地层形变的一种形式。

概述

地面沉降有自然的地面沉降和人为的地面沉降。自然的地面沉降一种是地表松散或半松散的沉积层在重力作用下,由松散到细密的成岩过程;另一种是由于地质构造运动、地震等引起的地面沉降。人为的地面沉降是在一定的地质条件下,如在松散的沉积层或在塑性的岩层下大面积地、过量地开采地下水、石油、天然气等,使岩层下形成负压或空洞,以及在地面土层和建筑物的静态负荷的压力下引起的地面沉降。坑道和溶洞的塌陷是地层断裂的表现,不属地面沉降范畴。由于地球内部运动而产生的自然地面沉降,变动极慢,变动量极小。资源的大规模开采而带来的人为地面沉降,速度大于前者几十倍以至几百倍,已成为当前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60年代许多国家开始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和预测工作。

世界上发生人为的地面沉降的国家有美国、苏联、日本、英国、意大利、匈牙利、新西兰、澳大利亚墨西哥委内瑞拉、泰国和中国等。就城市来说,沉降比较严重的有日本的东京、美国的休斯敦、英国的伦敦、墨西哥的墨西哥城、中国的上海和天津等。

观测

地面沉降表现为堤坝不断增高,码头下沉,井管上升,桥梁净空减少,地面雨后积水,地下管道折断或位移等。地面沉降的精确的科学数据是从地面水准测量获得的。研究地面沉降的水准标志有地面标、分层标、基岩标三种。地面标设置在土层的表部,表示的沉降量是该点以下土层沉降量的总和。分层标是用以观测地表下部不同深度层次的沉降量的。每层顶部分层标的沉降量减去该层底部分层标的沉降量,即为该层的沉降量(压缩量)。基岩标设在基岩上,其沉降量在任何时间都定为零。设基岩标是为了减少从邻区引进水准测量的时间,也是为了减少测量误差,提高测量的精确度。通过对地面沉降的观测,可以确定沉降量和沉降区的范围,进而总结沉降的规律。在此基础上进行勘察和力学试验,查明沉降原因,制定预防措施。

危害

地面沉降的危害主要是:

(1)毁坏建筑物和生产设施,如地区不均一的下沉能引起楼房倾斜、开裂,甚至倒塌,并可破坏地下管道系统等。

(2)不利于建设事业和资源开发。发生地面沉降的地区属于地层不稳定的地带,在进行城市建设和资源开发时,需要更多的建设投资,而且生产能力也受到限制。在地面沉降区,不宜建筑高层楼房,要发展城市势必扩大用地面积,发生同农业争地的问题;同时为了防止城市地面下沉,就要控制地下水的抽取量,结果造成水的供需矛盾,影响工农业生产。

(3)造成海水倒灌。地面沉降区多出现在沿海地带。地面沉降到接近海面时,会发生海水的倒灌,使土壤和地下水盐碱化。如遇暴雨和台风的袭击,城市会有被海水淹没的危险。

桥身随地面下沉,船只不能通过

预防

地面沉降的预防方法主要是针对地面沉降的原因而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如由于过量抽取地下水而引起地面沉降,则可减少地下水的抽取量或采取人工回灌措施,使地下水位逐渐恢复,即可控制地面沉降。

参考书目
  1. 上海市水文地质大队:《地下水人工回灌》,地质出版社,北京,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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