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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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主管部门以货币形式预先规定国营企业在计划期内为完成其生产、经营任务所消耗的物资和劳动的综合耗费水平及其降低任务的书面文件。在工业企业称为成本计划;在商业企业称为商品流通费计划,或简称费用计划。

国营工业企业的成本计划,通常包括按生产费用要素列示的生产费用预算、全部商品产品(包括可比产品与不可比产品)成本计划、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计划和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预算。其中,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和全部产品的计划成本,是国家对工业企业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国营商业企业则编制商品流通费计划,具体规定计划期内的商品销售额、商品流通费总额、各费用项目金额、商品流通费占销售额的百分比(即商品流通费率),以及商品流通费率降低幅度等计划指标。其中,商品流通费率降低幅度,是国家对商业企业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成本计划和商品流通费计划是工商企业经营计划的组成部分。

编制成本计划和费用计划的意义:

(1)在分析研究有关技术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对企业采取的技术措施、经营方案进行经济评价,有助于促使企业从中选取最优方案,提高经济效益。

(2)可据以确定各部门、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降低成本(费用)的目标和任务,为建立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实行成本(费用)指标分口、分级管理奠定基础。

(3)是企业编制利润计划的重要依据,并为核定企业流动资金定额提供重要资料。

(4)企业的成本(费用)计划经逐级汇编,国家可据以确定工业、商业部门创造的国民收入和净收入,正确安排消费和积累的比例关系,促进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

编制成本计划和费用计划的原则主要是:

(1)以既先进而又切实可行的技术经济定额为基础,使计划达到先进性与现实性的统一。

(2)注意成本(费用)计划指标同其他计划指标之间的衔接与平衡,使企业计划指标体系建立在充分挖掘潜力和积极平衡的基础上。

(3)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并注意保持成本(费用)计划与核算之间在计算口径、核算方法等方面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