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无哀乐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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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魏晋时期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嵇康的著作。全文以争辩问答的形式阐明了“声之与心”、“不相经纬”的观点,集中体现了嵇康的美学思想。

嵇康认为,音乐之声只有和与不和、善与不善之分,它们决定于人们对音声拍和规律的掌握程度,是一种自然的谐调,与主观情感的哀伤或快乐无关。既然音乐的声音并不表现情感,因而它是“无象”的,即没有哀或乐等确定的情感内容。“无象”之声之所以引起人们情感上的哀乐的不同变化,关键在于审美者当时的心理状态,如果哀心藏于内,“以有主之哀心,同乎无象之和声,其所觉悟惟哀而已”。这样,同一个音乐作品就可以因为各人情感的不同而产生各人不同的体验。这表明嵇康看到了音乐欣赏中的主观差异性,但他又以此作为论据,否认了音乐与情感的联系,割裂了音乐中有象与无象、情感内容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带有很大的片面性。然而,相对于儒家的《乐记》强调声有哀乐,夸大音乐教化功能的陈旧观念,以及先秦两汉时期神秘化的音乐思想来说,嵇康的这种观点,具有冲破传统的革新意义。同时,嵇康认为音乐美的本质在于“自然之和”,而不在它一时所引起的、因人而异的哀乐之感。这是魏晋玄学中要求超越短暂有限的人生哀乐,以达到绝对和谐自由的人格理想在美学上的表现。《声无哀乐论》强调了音乐美不以主体欣赏感受为转移的客观性和哲理性,反对儒家依据政治需要对音乐作种种牵强附会的解释,在中国古代美学思想发展史上有重要的地位。

《声无哀乐论》收入《嵇中散集》,鲁迅曾据明代吴宽丛书堂钞本精校备本,成《嵇康集》10卷;还有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出版的戴明扬校注的《嵇康集校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