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马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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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非索马里共和国的主体民族。约435万人(1979),占全国人口的98%。另有部分人分布在埃塞俄比亚欧加登地区(50万)、肯尼亚东北部(32万)和吉布提共和国东部(12万)。属黑白混血的埃塞俄比亚人种。按地域分为北、中、南、西4部分,包括伊萨人、格里人、伊沙克人、米杰廷人、哈维亚人、萨布人、欧加登人和迪尔人等支族。使用索马里语,分多种方言,属闪含语系库希特语族东支。曾用奥斯曼体文字,1973年改用拉丁文字。多信伊斯兰教,属逊尼派;内陆山地和丛林地带的居民仍保持传统的自然崇拜(见原始宗教)和祖先崇拜。其发祥地为今索马里西北州地区,原始群体为格里人。14世纪马里人开始向东、向南迁移,16世纪占据整个半岛,迫使谢贝利河中下游的班图人(见班图尼格罗人)南迁,上游的加拉人向西南扩散。允许一夫多妻。男女均行割礼。 不同程度地保存年龄结群制度。 主要从事畜牧业,饲养骆驼、长角牛、羊及少量马匹;内陆居民仍过半游牧生活。居住在谢贝利河和朱巴河中下游的哈维亚人和萨布人以农业为生,接受并发展了原土著班图人的农耕文化,种植高粱、玉米、大麦、小麦、豆类、棉花和香蕉。沿海地带的居民从事渔业或食盐贸易。自19世纪末起,英、法、意殖民势力侵入,将索马里人分布区切割为5块:北、中、南索马里人分别受法、英、意控制,西索马里人居住的欧加登地区并入埃塞俄比亚,另一部分则划归肯尼亚。1960年, 英、 意控制区先后争得独立,同年合并成立索马里共和国。法属索马里于1977年独立,成立吉布提共和国。

索马里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