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理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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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汉末到魏晋时期以考核名实和辩名析理的方法研究问题的一种思潮。对名理问题的研究,始于先秦的名家。他们讨论的主要问题是概念(“名”)之间的关系, 概念、 名称和实际之间的关系即名实关系。主要代表人物有惠施、公孙龙等。“名理”一词始见于帛书《经法·名理》:“天下有事,必审其名,......循名厩(究)理之所之,是必为福,非必为材(灾)”,“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能与(举)曲直,能与(举)冬(终)始,故能循名厩(究)理”。这是说,要按照名号职称的意义来判断一个人的是非曲直,这叫“循名究理”或“审察名理”。

汉末清谈针对汉代选举制度出现的流弊,强调品评人物时要考核名实。这一思潮发展到魏初,渐由对具体人物的评论发展为抽象的人才标准和才性关系的讨论,是为才性之学。才性之学讨论问题强调辩名析理,因而也称为“名理”之学。当时讨论“才性四本”问题的钟会、傅嘏等都善于名理。《三国志·魏书·钟会传》说:“(会)博学精练名理”;《三国志·魏书·荀彧传注》说:“嘏善名理”。名理学直接影响了玄学,王弼郭象研究问题都强调辩名析理。王弼说:“夫不能辩名,则不可与言理;不能定名,则不可与论实也”(《老子指略》)。郭象认为“能辩名析理,以宣其气,以系其思,流于后世”(《庄子·天下篇注》)。玄学所讲的辩名析理与《经法》所讲的“审察名理”有很大不同。《经法》所讲的 “名理” 着重于具体人物的考察,而玄学则主要是用辩名析理的方法进行思辨的概念分析与推论,为其玄学理论作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