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梯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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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亚古代奴隶制国家。系指由小亚细亚赫梯古王国发展、扩张形成的以哈图沙什城为都城的帝国。约始于公元前14世纪初,公元前12世纪瓦解。

历史简述

据史料记载,赫梯帝国创立者图达里亚斯二世曾进攻并毁灭哈尔帕城,似表明赫梯开始复兴。约公元前1380年,苏皮卢利乌马斯一世嗣位。在完善都城哈图沙什的防御之后,发动对米坦尼的战争,收复伊苏瓦城,并与基诸瓦德纳、巴比伦(以联姻方式)等城邦结盟。继而,赫梯军队利用米坦尼反攻伊苏瓦之机,攻占其都城瓦苏卡尼,灭米坦尼王国,叙利亚北部的大部分城邦也臣服于赫梯。约公元前1370年,叙利亚中部部分地区归于赫梯版图。此后,苏皮卢利乌马斯一世再度南下,攻陷卡赫美士城,完成对叙利亚的征服。苏皮卢利乌马斯一世幼子穆尔西利斯二世即位后,东征西讨,在位28年,建立起一个名副其实的帝国。其继承者穆瓦塔利斯统治时期,埃及第19王朝塞提一世重新进入巴勒斯坦,并推进到奥伦特河畔卡迭石境内,与赫梯相对峙。拉美西斯二世即位后,发生著名的卡迭石之战(约公元前1300年前后),赫梯获胜,穆尔西利斯二世进至大马士革,在叙利亚的统治得以维持。穆瓦塔利斯幼子乌里特苏布及其叔父哈图西利斯三世在位期间(约公元前1289~前1260),亚述势力不断增强,赫梯与埃及开始接近。约公元前1283年,哈图西利斯三世与拉美西斯二世缔结和约,埃及承认赫梯对叙利亚的控制,双方的关系得到稳定。哈图西利斯三世统治期间,赫梯帝国相对安定和繁荣。他修建哈图沙什都城,整理复制国家档案,改革法律。其继承者图达里亚斯四世扩大改革范围,并对宗教制度作某些改进。哈图西利斯三世之后,赫梯衰落的迹象也日益明显,奴隶逃亡现象日趋严重,被征服地区居民的反抗也愈演愈烈。阿尔努万达三世再度远征叛变的阿扎瓦城邦。公元前13世纪末,海上民族从博斯普鲁斯海峡入侵,导致帝国的崩溃。但西里西亚和叙利亚北部仍残存一些使用鲁维语象形文字的赫梯人小城邦。公元前8世纪始被亚述所灭。

社会关系与土地制度

奴隶制有较大的发展,频繁的对外战争使大量战俘奴隶流入赫梯。国王将战争中掠夺的奴隶、牲畜、土地赐于大臣、贵族,促进了大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大臣、贵族、大奴隶主及神庙均拥有巨大的农、牧场,役使大批奴隶和依附劳动者耕作或放牧。有的奴隶制牧场甚至成为国中之国,奴隶受到残酷的剥削和虐待。赫梯古王国时期即已出现的农业奴隶仍大量存在,他们有一定数量的份地,须缴纳沉重的租税。家庭奴隶(仆人)地位较高,他们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和财产,可与自由民女子结婚(但须交付较高的聘金),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奴隶。另外,还出现了债务奴隶。

王室直接控制大量耕地,除赏赐大臣贵族外,相当大部分是以份地形式分配给为王室服役之人。据赫梯法典,领有份地者有两个等级:

(1)“部从”或份地占有者;

(2)“工具(武器)之人”,即手工业者(工匠)等级的成员。“部从”身分来自国王,工匠身分来自地方长官。来自国王的份地不得买卖、转让,只能继承,领有份地的条件是为王室服军役,“部从”身份改变后,份地归还王室。来自地方长官的份地可以买卖、转让,领有份地的条件是承担大部分普通城市的徭役。工匠身分改变后,份地由当地公社接收。

自由民阶层产生严重分化,有的沦为“希帕拉斯”,被束缚于公共组织“劳动组合”中,地位近似奴隶;有的成为“继承份额人”,依附于军人(替其耕地或出征)或神庙,受其剥削和压迫。

经济状况与政治体制

赫梯帝国时期,农牧业均较发达,普遍使用青铜犁、镰。大量开采银、铜、铅矿,已掌握铁的开采和使用,并以之供应其他文明世界。贸易发达,是其主要经济部门之一。手工业出现更细的分工,有制陶、木器、皮革、裁缝、纺织等行业。由于经济的发展,赫梯帝国时期的政治体制已不再是城邦或城邦联盟,而是中央集权制帝国。国王是统揽军事、行政、外交、司法、宗教等权力的最高统治者。“太阳”取代古王国时期的“塔巴尔那”,成为国王的王衔。国王死后被尊奉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