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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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机关发动和组织群众配合协助其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统称。

中国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决定了人民群众关心和支持国家税收工作。税务机关发动组织人民群众协助做好税收征管,是走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体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国家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在协税方面创造了许多好形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例如,建立协税护税组织;聘请企业领导、财会人员、个体劳动者协会代表、市场管理人员、货物中转集散地的管理人员,以及城镇街道和农村中的积极分子担任协税护税员;表彰协税护税积极分子和先进单位;建立税务局长接待日和公开办税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举报的偷税漏税,经查实后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等。依靠群众进行协税活动,有利于把税收专业管理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堵塞漏洞,加强税务管理;有利于宣传税收政策法令,普及公民自觉纳税观念;有利于加强税收法制,有效查堵偷税漏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依靠有关部门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从广义上说,也属于群众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