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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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机械唯物主义哲学家T.霍布斯的代表著作。“利维坦”源出于希伯来文,是圣经中威力巨大无比的怪兽名,霍布斯以此象征国家权力。该书最初用英文写成,1651年发表于克伦威尔政权统一下的伦敦。1668年,《利维坦》的拉丁文译本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发行。霍布斯在译本中删除了原版中为O.克伦威尔的政策辩护的内容,增加了一个附录,力图表白他的学说与尼西亚信条的一致。

《利维坦》系统地阐述了霍布斯以资产阶级人性论为基础的君主专制主义的社会政治学说,表达了他的哲学观点。全书分为4篇:第1篇“论人”,论述了人的认识、人的本性和道德学说;第2篇“论国家”,论述了社会契约论和专制主义学说;第 3篇“论基督教国家”和第 4篇“论黑暗王国”,批判了基督教的社会政治学说。书中认为,无休止地追求个人利益和权力是人的本性,如果单凭这种本性生活,人们便会陷入“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之中。为了自我保存,人的理性便提出人人应当遵守的共同生活的规则或公约,即“自然法”,其基本精神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由于“自然法”只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人们便相互订立契约,放弃个人的自然权利,把一切权力交付给统治者。书中强调指出,统治者的权力是不受契约限制的,国家权力不可分割,不可转让。这种君主专制主义学说具有反民主的性质,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用人的眼光来观察国家问题,具有反封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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