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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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时期内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决定作用的重要工程项目的建设。

项目的选择

重点建设项目不是主观随意确定的,而是以客观经济规律为依据。在一定时期内,各部门、各行业在国民经济有机整体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不同,在各观上存在着带动全局发展的部门或行业,将它们作为重点来建设和开发,才能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加快发展。同样,各部门、各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薄弱环节,当出现的薄弱环节已构成或即将构成经济平衡发展的严重障碍时,就应采取有力措施把它当作重点建设对象,使之迅速得到加强,以利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实现。集中力量保证重点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是经济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但是,重点项目不宜过多,否则就不能成其为重点。重点建设也不是固定的,将随着国家面临的政治经济形势、任务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变化。

中国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确定集中力量进行以156项重点项目为中心的工业建设,为国家打下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基础。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国家确定的重点建设包括两方面:

(1)为第七个和第八个五年计划作建设前期工作的 279个大中型项目;

(2)列入第六个五年计划内施工的890个大中型项目中的一部分,包括能源、交通、材料等方面的建设项目,如葛洲坝水电站、京秦铁路、霍林河煤矿等。大力加强这些重点项目,不仅对于搞活当前整个国民经济具有重大意义,而且能为90年代的振兴打好物质技术基础。随着世界新技术革命的迅速发展,中国的重点建设将逐步从劳动密集为主的产业转向以知识与技术密集为主的产业。

洲坝水利枢纽截流工程 京秦铁路轨道铺设 管理措施

在中国,为了集中力量,高质量、高水平地建设重点项目,确保重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主要采取下列措施:

(1)抓好重点项目的建设前期工作。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认真细致地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任务书和做好勘察设计等各阶段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实行部门和地区负责制。重点建设项目要按隶属关系,从建设的前期工作起直到竣工投产交付使用,由项目主管部门或省、市、自治区对国家全面负责,保证按国家计划确定的建设投资、生产能力、建设工期和经济效益完成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省、市、自治区要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城镇规划、物资供应、施工力量调配、短途运输、职工生活安排以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动员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支援国家重点建设。

(3)建立强有力的现场指挥机构,加强严格的经济责任制,实行项目投资包干,杜绝重点工程的浪费。

(4)优先安排、优先供应重点项目所需的资金和物资。在安排国民经济建设计划时,各级计划部门都要优先保证重点项目所需的投资,根据批准的总概算,按合理工期和实际需要分年备足,不留缺口,保证重点项目一经开工就能连续建设。

(5)认真落实重点项目的配套工程和协作条件,使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生产性与非生产性工程统筹安排,同步建设,按时投产。

(6)精心组织重点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承担重点项目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要精心勘察设计,保证按时出图;承担重点项目的施工单位,要精心组织施工,加强科学管理,采用先进施工技术,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劳动效率,降低工程成本,力争使国家重点项目都能成为全优工程。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