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特曼,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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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哲学家,批判本体论的创始人。生于拉脱维亚的里加(今属苏联)。早年求学于彼得堡、马堡等地,曾从德国新康德主义者H.柯亨和P.纳托尔普学习。1920年任马堡大学教授,1925年任科隆大学教授,1931年任柏林大学教授,1945年任哥丁根大学教授。他原属新康德主义中的马堡学派,后来脱离该派,在E.胡塞尔现象学和G.W.F.黑格尔哲学的影响下形成了自己的哲学思想。主要著作有:《认识的形而上学纲要》(1921)、《德国唯心主义哲学》(1923~1929)、《伦理学》(1926)、《本体论基础》(1935)、《可能性和现实性》(1938)、《实在世界的结构》(1940)等。

哈特曼反对德国哲学中的先验唯心主义传统,并以实在论的本体论为其哲学出发点,故称他的哲学为“批判本体论”。哈特曼认为,外部世界是不依赖于认识而存在的,认识“不是创造、建立或制作对象”,而是“理解、把握独立于认识者的实在”。哈特曼的哲学特点是用现象学的方法分析实在。他认为客体和主体是一对对立面,同时又都是存在的基本成分。他区分并分析了存在的两种形式:

(1)由特殊事物组成的实体的存在,它们是存在于时间与空间之中的;

(2)由抽象观念组成的精神的存在,包括本质、价值和数等等,它们存在于时间与空间之外。他认为,这两种存在都是客观的,而且精神的存在在逻辑上先于实在的存在。哈特曼把存在又分为无机、有机、意识以及超个体的文化即客观精神等几个阶层,与这些阶层相对应的是一系列的范畴。低阶层的范畴为高阶层的范畴提供质料,高阶层的范畴则包含低阶层范畴的特性。他强调从低阶层到高阶层仅仅是转化,而不是发展。哈特曼把上帝排除于进化之外,他批驳了神学,并用较高阶层对较低阶层的依存规律与之对抗。但后来,他的一些信徒却抛弃了他的这一反神学特点,把上帝看作是“真正的”、与时间没有联系的、创造万物的实体,从而把他的批判本体论变成神学本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