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

浏览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按照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书面报送纳税义务的有关情况,供税务机关审核征税的一种法定手续。是纳税程序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的主要依据。

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以供核定应纳税额,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项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它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纳税观念,明确征纳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有利于税务机关积累纳税资料,掌握税源变化,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对纳税申报的要求和内容作了明确规定。任何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主动申报纳税;代征人也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代征、代扣、代缴税款申报手续。

纳税申报的基本要求是内容真实、资料完整、报送及时。纳税申报的内容因税种不同而异,一般以流转额为课征对象的诸税种主要需写明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应纳税额,以及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扣除税率和扣除税额等;以所得额为课征对象的税种,主要填报销售收入、利润总额、按规定应当增加和减少的利润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额、实际应征(退)所得税额等。在报送纳税申报表的同时,还要附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