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本·阿拉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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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苏非派神秘主义哲学家。1165年8月7日生于伊斯兰教徒统治下的西班牙穆尔西亚。8岁时,全家迁至塞维勒,开始在该地受教育。成年时,在西班牙和北非各地寻师求学。后住突尼斯。1201~1202年,经开罗、耶路撒冷到麦加朝觐,并在麦加开始著述《麦加的启示》。1204年后,游历了科尼亚、莫苏尔、巴格达、开罗等地。后定居于大马士革。在大马士革期间,完成巨著《麦加的启示》。1240年11月16日于大马士革逝世。

新柏拉图主义对伊本·阿拉比的哲学思想有一定影响,但他的学说不同于阿拉伯其他哲学家所主张的关于现象世界是真主的一系列阶段或层次的“流溢说”,也不同于神学家关于现象世界是 “无中生有” 的创世说。他肯定作为绝对的“有”(或真主)是万物的本原。认为真主具有“隐”和“显”两种自我存在的形式,当真主处于“隐”的状态时,现象世界以固有的“原型”潜在于真主之中;当真主自显或外化为现象世界时,即依据它的“原型”显现为相对的、现实的存在。现象世界在形式上殊异多样,与真主非为同一,但本质上,如映于镜的影像,似梦境,为虚幻,是真主的自显与外化,与真主同一。“完人”思想在他的学说中具有重要地位。他认为,人(“小世界”)是真主以自身的形象显现的,是真主在世界(“大世界”)的代理人;他提出每个先知都是真主的“道”,穆罕默德(约570~632)居于诸先知之首而为“完人”。“完人”具有真主的一切德行与本质,是世界的“原因”或“创造原理”,也是现实的缩影。他认为,人只有在真主的显现状态中才得以进入认识过程;人只有认识自身才能认识他的主宰──真主;一般人的认识只能达到现象世界──看到它的多样性,而难以达到其本质的统一性,只有“完人”才能从纷繁的多样性中看到本质的统一性;人们要获得本质的认识,只有借助于神秘的直觉。他企图通过神秘主义来回答伊斯兰教中长期争论的定命论与意志自由论、真主的统一性与万有的多样性、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等问题。他把客观现象与人的自由意志均看作是神的本质与属性的显现,从而发展为泛神论的学说。

伊本·阿拉比写有大量著作,内容涉及神学、哲学、传记和诗歌,主要著作有《麦加的启示》和《智慧的珠宝》。他的神秘主义思想对后来的苏非派思想家和欧洲中世纪思想家,如但丁等均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