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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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输送和分配电能的工业部门。包括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等环节。电能的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是同时进行的,既不能中断,又不能储存,需要统一调度和分配。电力工业为工业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提供基本动力,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先行部门。

贵州乌江渡电站

中国的电力工业开始于1882年,英商在上海设立了电光公司,以后外国资本相继在天津、武汉、广州等地开办了一些电力工业企业。中国资本1905年才开始投资于电力工业,以后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增长速度缓慢。中国发电量最高年份的1941年只有59.6亿度,到1949年全国发电设备容量为 185万千瓦,发电量只有43.1亿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国家对电力工业进行了大量投资,电力工业得到很大发展。到1984年底,全国发电量3770亿度,为1949年的87倍;全国发电设备容量7995万千瓦,为1949年的43.2倍。

电力工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到1985年底,单机容量 10万千瓦以上的火力发电机组已达 3094万千瓦,单机容量60万千瓦的火力发电机组已开始运行;在电站大机组上,安装了一些自动安全监测装置。有些电站采用了电子计算机分部监控;在电网中,比较普遍采用了提高电网运行稳定性技术措施,并采用了载波、微波、特高频等多样化通讯手段。

中国电力工业实行了水电、火电并举的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为配合新工业地区的建设,保证工业基地用电,电力工业主要在负荷地区建设火电站,同时积极为水电站建设准备条件。随后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建设了一批大、中型水电站,如新安江、刘家峡、丹江口、葛洲坝、乌江渡等水电站,小水电的建设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此外,中国正在积极研究开发核能、地热能、沼气、风力、太阳能、潮汐能等电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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