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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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演出中大小用具和简单布景的统称。一作切末。砌末一词,在金、元时期已有,为戏班行话,意思是“什物”(《墨娥小录·行院声嗽》)。如元杂剧《张生煮海》第2折,剧本注明:“仙姑取砌末科”。这里的砌末,即指剧中的锅、勺等物。传统戏曲舞台上的砌末包括生活用具(如烛台、灯笼、扇子、手绢、文房四宝、茶具、酒具等),交通用具(如轿子、车旗、船桨、马鞭等),武器(又称刀枪把子,如各种刀、枪、剑、斧、、鞭、棍、棒等)以及表现环境、点染气氛的各种物件(如布城、大帐、小帐、门旗、纛旗、水旗、风旗、火旗、銮仪器仗、桌围椅披等)。除了常用的砌末之外,也可根据演出需要临时添置。

砌末在演出中的作用是多方面的。首先,它有助于人物形象的刻画。如扇子,不同的人物用不同的扇子。《牡丹亭》中的杜丽娘和春香,一个用摺扇,一个用团扇,就表现了小姐与丫环的不同身份;《群英会》中的诸葛亮手挥羽扇,突出了他的谋士风度;《艳阳楼》中的高登,则用特大的摺扇,衬托了他的飞扬跋扈的恶少神态。其次,戏曲的表演是歌舞化了的,所以,许多砌末实际上也是舞蹈的工具。演员可以运用船桨表现出江上行舟的许多优美身段,可以利用马鞭做出许多驰骋的舞姿。刀枪把子则是舞蹈化战斗的必不可缺的辅助手段。生活中的车、轿一旦变成了戏曲舞台上的车旗、轿帐(小帐),演员就可以用来跑车、走圆场。再次,砌末对于剧情的时间、地点和气氛,也有一定的表现和暗示作用。如烛台、灯笼,可以表示夜晚;桌椅的不同摆法和桌围椅披的不同色彩、纹样,也可以暗示地点以至剧中人的身份;不同色彩、纹样和摆法的大帐、小帐,也是渲染气氛的常用手段。这些砌末,孤立看来显得比较简单,但结合了表演和人物造型,舞台上就不显得空虚了。它们既点染环境,但又不把空间固定,具有充分的流动性,以适应戏曲处理舞台空间高度灵活自由的特点。

砌末能够发挥上述各种作用,是由于它们根据演出的实际需要,经过了不同程度、不同方式的艺术加工。如舞台上的公文、函件,就比生活中的放大了;而柴担、水桶、行李、包裹之类,却要比实物的尺寸缩小了许多。在实际生活中,风是看不见的,戏曲把它有形化了,变成了风旗;而水旗、云片则把自然界本来流动不定的形态固定化了,然后经过演员的舞动,再让它们活动起来,变成节奏化的艺术形象,并同演员的舞姿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其他如各种军用旗帜、宫廷的掌扇、宫灯以及大帐、桌围椅披等,都是装饰化的,同服装、化妆的艺术风格和谐一致。

砌末是历史上戏曲演员和民间工艺师的创造。他们的创造,体现出这样一些精神:充分肯定表演艺术是演出的主体,充分肯定观众的欣赏过程同时也是参与创造的过程,因此他们不追求模仿生活的自然形态,敢于运用舞台假定性,敢于进行艺术夸张。这些精神,对于从事新的布景、灯光设计也是有借鉴作用的。但由于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砌末的运用和制作也有因陋就简的一面。在传统剧目的演出中,对砌末进行不断的改进和丰富,乃是提高演出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