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亮(18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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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字孔明,琅邪阳都(今山东沂南县)人。他的著作多已散佚,清人张澍编有《诸葛忠武侯集》,其中《便宜十六策》和《将苑》系后人伪托,现经整理名《诸葛亮集》。

诸葛亮十分重视先秦法家的思想,曾经手抄《申子》、《韩非子》、《管子》等书,准备供蜀国后主刘禅学习。他认真推行先秦法家关于不论身份等级、严格执法的思想,曾经告诫刘禅对待宫中的亲信应和对待宫外的人一样,“陟罚臧否,不宜异同”,如有功过,必须依法进行赏罚,“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参军马谡和诸葛亮关系密切,“每引见谈论,自昼达夜”。但当马谡违犯军令,丧师失地时,他毫不容情,“戮谡以谢众”,而且上疏承认自己用人不当,请求治罪。有人认为马谡有才干,可以不杀。他说:“孙武所以能制胜于天下者,用法明也”,现在“四海分裂,兵交方始,若复废法,何用讨贼耶?”因此人们称赞他“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爵不可以无功取,刑不可以贵势免”。这就是当时蜀国政治比较清明的重要原因。

诸葛亮还主张刑法的轻重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刚入蜀时,有人建议他应学习汉高祖入关时约法三章(见汉代法规),“缓刑弛禁”。他回答说,汉高祖处于秦末“政苛民怨”的时候,所以应该轻刑;他自己面临的局面是原蜀地统治者“刑威不肃”,豪强地主“专权自恣”,“君臣之道,渐以陵替”,只有“威之以法”,“限之以爵”,才能把国家治理好。

诸葛亮判案比较重视证据。李严负责运送军粮误期而又狡辩,“亮具出其前后手笔书疏本末”,“违错章灼”,使李严“辞穷情竭,首谢罪负”。何祇为督军从事,亮阴闻祇游戏放纵,不勤所职,但并不轻信,而是亲自“奄往录狱”,了解情况。诸葛亮对判刑也十分慎重,出征行军时,虽为统帅,“罚二十以上皆亲擥(览)焉”。诸葛亮反对大赦,视赦为“小惠”,“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岁岁赦宥,何益于治?”主张“科教严明,赏罚必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