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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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先秦名家惠施学派的基本观点。他们认为:“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天与地高,山与泽平”,“天地一体”,万物毕同于“一”,一切都包容在至大无外的“大一”之中,一切又都由至小无内的“小一”构成。一切被常人当作相异的事物,在他们看来,都是相同的。他们着重指出差异中的同一,合异于同,所以被称为合同异派。合同异派强调从联系和发展中看世界,因而能看出一切现实差异的相对性,冲击了孤立、静止地对待事物的形而上学观点,对人类认识的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一观点夸大了一切差异的相对性,无视差异相对性中存在的绝对性,从而走向了相对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