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工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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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专业性、综合性的艺术团体。主要职能是:通过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创作和演出,宣传爱国主义、国际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共产主义精神、鼓舞士气,激励斗志,丰富部队的文化生活,并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

1929年,中国工农红军各部队遵照古田会议决议,从士兵中挑选优秀分子组成宣传队。此后,红军军团、方面军相继建立了红军剧社(团),有战士剧社、战斗剧社、工农剧社、中央剧社、八一剧社、人民抗日剧社、火星剧社等。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新四军在红军剧社(团)和宣传队的基础上,又组建了许多剧团和宣传队,有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政治部宣传队、抗日军政大学总校文艺工作团、延安部队艺术学校烽火剧团、抗战剧团、战士剧社、战斗剧社、抗日先锋剧团、抗敌剧社、新四军战地动员服务团、前方鲁迅艺术学校实验剧团等。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各野战军、野战兵团、军和军区,调整和组建了文艺工作团,文艺队伍有了较大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文艺工作团加强专业化建设,1951年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文艺工作团,各军区、军种和兵种也相继成立或调整了文艺工作团。

红军战士剧社部分成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艺工作团,是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革命战争年代,各文艺工作团(队)根据中国共产党在各个时期的任务、方针和政策,人民群众和部队中的英雄业绩,编演文艺节目,深入工农兵群众和敌占区演出。还参加战地宣传鼓动,动员参军参战、瓦解敌军、检查群众纪律、筹款等战勤、战地工作。对于鼓舞士气,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配合军事宣传起了积极的作用。社会主义时期,文艺工作团继承和发扬革命战争年代的优良传统,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着力表现中国革命战争的历史和部队的现实生活,创作和演出的思想、艺术水平得到很大提高,成为社会主义文艺队伍的重要一翼。长期以来,文艺工作团坚持深入群众,深入部队,深入斗争实际,形成了富有思想性、战斗性、群众性的独特艺术风格,为中国革命文艺运动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以及军区、军种和兵种的一些歌舞团、杂技团,曾先后出访过欧、亚、美、澳等洲的30多个国家,荣膺一些国家颁发的勋章、奖章和奖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