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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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正义的人民革命战争和人民武装力量的影响,揭露敌人的反动本质和罪行的宣传活动。是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的组成部分。它依据党和国家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总任务,向国内外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人民战争人民军队的理论,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军事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中国人民革命战争、军队建设和国防建设的业绩,以鼓舞部队斗志,教育团结人民,揭露和打击敌人,加强人民群众对人民军队的了解,增进中国人民武装力量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军事宣传的要求是:实事求是,审时度势,具有高度的思想性、战斗性和策略性,为党和国家的政治、军事、外交工作服务。

革命战争时期

军事宣传在党的宣传工作中占有突出的地位。1929年12月古田会议决议指出:红军宣传工作的任务,就是扩大政治影响争取广大群众,达到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建立政权,消灭反动势力,促进革命高潮等目的。所以红军的宣传工作是红军第一个重大的工作。战争时期军事宣传的重点,是动员人民群众支援和参加革命战争。主要内容是:宣传人民战争的正义性,揭露敌人的反动本质和罪行,激励军民同仇敌忾,树立必胜信念,英勇战斗;宣传人民战争的胜利,军民共同抗敌的事迹和经验;宣传人民军队的政策、纪律、优良传统和革命军人的崇高理想、革命情操,等等。

和平建设时期

军事宣传仍然是党和国家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1958年5月7日关于军事宣传的指示强调指出:军事宣传不但在战争时期需要,在和平时期也需要。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尊重、爱护军队,积极支持军队改革和建设的通知》,强调各级要充分发挥宣传、文化部门和通讯社、报刊、出版、广播、电视的作用,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军,维护军队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军事宣传的重点,是教育军民把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警惕,增强国防观念。主要内容是:宣传人民武装力量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崇高思想和事迹;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军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的成就和经验;宣传全国军民继承和发扬光荣传统,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业绩和经验,等等。

宣传机构

军事宣传是中央、地方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军队各级政治机关的共同任务。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于1931年11月在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创建了红色中华通讯社,同年12月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编辑出版《红星》报。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创办了新华通讯社、延安新华广播电台、《解放日报》、《新华日报》,八路军政治部出版了《八路军军政杂志》,各抗日民主根据地都创办了报刊。解放战争时期,军事宣传更加广泛深入。新华社在军内设立了总分社、分社和支社;各解放区、野战军、兵团、纵队(军),直至师、团,都创办了报刊;受中国共产党影响的进步报刊,也进行了军事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除了党和政府的宣传单位经常进行军事宣传外,军队也加强了军事宣传机构的建设。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相继设立了八一杂志社(见《八一杂志》)、解放军报社(见《解放军报》)、解放军画报社(见《解放军画报》)、解放军文艺社(见《解放军文艺》)、中国人民解放军出版社、八一电影制片厂、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等宣传出版单位,在新华社继续设有解放军总分社,并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设立军事部,使军事宣传不断发展。军事题材的文学、电影、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等文艺作品,也直接或间接地起着军事宣传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