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鸦片战争前)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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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1368~1911)是中国历史上最后的两个封建朝代,也是封建经济高度发展,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进一步强化并走向衰败的时期。明初所采取的一系列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措施,促进了农业、手工业、商业和城镇的繁荣。清代初期封建经济又有恢复和发展。从明初到清中叶,体育活动如武术、摔跤、冰嬉、围棋、导引等较活跃,有的还有发展。清代中期之后,封建社会的经济政治日趋衰退,传统的体育活动也逐渐没落。

武术的空前发展与提高

明清农民起义连绵不断,特别是明代多次大规模的农民战争,彻底冲破了不许民间练习枪棒的禁令,出现了武艺大发展大提高的盛况。随着民间武艺的广泛开展,其健身、娱乐的作用日益明显,主要用于军事作战技术的武艺,分化出一个专门的运动形式──武术。从武艺演进到作为运动项目的武术,经历了极为漫长的岁月,到明代才基本完成。武术运动在技术上的重要标志,是从“着着必须临阵实用”的局限性超脱出来,即保留攻防、技击的内涵不变;编成有利于全面身体锻炼、连贯而紧密的套路;兼顾引人入胜的优美形态。三者兼备,缺一不可。

嵩山少林寺僧普遍练武并以武功见长,是明清武术高度发展的典型事例之一。明正德年间(1506~1521),少林寺已“以搏名天下”( 曹秉仁《宁波府志》)。 嘉靖三十二年(1553),少林僧众参加了江南御倭之战,“骁勇雄杰”,数年间屡立战功(张鼐《吴淞甲乙倭变志》卷下)。可见少林武术具有实战之效。另一方面,少林寺僧常以精彩的武术表演接待香客和游人,明王士祯《嵩游记》说:寺僧四百余,“各习武,武艺俱绝”,表演时“拳棍搏击如飞”,有“为猴击者,盘旋踔跃,宛然一猴也”。表明少林武术还具有形象生动富于观赏价值的套路。少林寺至今尚存明天启年间(1621~1627)所树“少林观武”碑一座,刻有“暂息招提试武僧,金戈铁棒技层层”的诗句,为该寺亦以武术表演见长的物证。清统治者虽禁民间习武,但少林僧仍暗地习练不辍,如道光八年(1828)清廷大员麟庆至少林,经其再三要求,寺僧方作“校拳”表演(图1),他看后认为“熊经鸟伸,果然矫捷”(麟庆《鸿雪因缘图记》)。由于少林武术影响较大,逐渐形成著名的“少林派”。

图1 少林校拳图 图2 《少林棍法阐宗》中的棍谱和棍图

武术发展至明代,其体系已渐形成:

(1)建立了有特定内容的武术系统。对形形色色的拳械之术,综合归并,并统称为十八般武艺。于十八般大类中,又按其不同特点划分种属,如对当时流传的各种枪法归纳为“十七家枪”。 明代武术从拳法的不同内容与风格形成“ 内家”和“外家”(即武当和少林)两大流派。清初学者黄宗羲在他写的《王征南墓志铭》中说:“少林以拳勇名天下,然主于搏人,人亦得以乘之。有所谓内家者,以静制动,犯者应手即仆,故别少林为外家。”至今广泛流传之太极拳即为内家拳有代表性之优秀拳种。

(2)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技术结构。拳械之术由各种招势形成完整的套路并定名,多完成于明代,如精通武术的军事家俞大猷所著《剑经》中的招势。在戚继光《纪效新书·拳经捷要》中,记载了拳法32势,同一书《剑经》中有棍法14势,均为常用之招势。在王介祺《十三刀法》中,记载了“劈、打、磕、扎、搧、撩、提、托、老、嫩、迟、急、等”诸法,均为刀术的基本动作。由各种基本动作组成不同“招势”,再由若干招势间以腾跃、旋转、进退,编排出不同形式、不同风格的套路,此种完整的技术结构,形成了武术运动的重要特征。

(3)总结了较为丰富的理论。历史上长期的实践经验,为明清的武术理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此一时期已总结出练习武术应由拳法入门的原理,并强调套路演习的重要性。如晚明武术家程冲斗在《单刀法选》中说:“以前刀法,着着皆是临敌实用,苟不以成路刀势演习精熟,则持刀运用,进退跳跃环转之法不尽,虽云着着实用,犹恐临敌掣肘, 故列成套路刀法一图……以便演习者观览。”程氏所著《少林棍法阐宗》中也绘有棍法线路图(图2),实为武术套路图之首创(见程宗猷)。这一时期武术理论上的另一特色,是开始将拳械技术要领编成歌诀,既有利于把握技术关键,又便于记诵。如《纪效新书·剑经》俞公棍法歌诀谓:“阴阳要转,两手要直;前脚(腿)要曲,后脚(腿)要直;一打一揭,遍身着力;步步前进,天下无敌。”④创造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训练方法。明末武术家石敬岩训练枪法时,先教“一戳一革 ”的基本技术;“ 戳革既熟,然后教以连环,……既熟既精,然后教以破法”(吴殳《手臂录》附卷上)。戚继光亦总结了武艺训练的若干法则,《纪效新书·赏罚》中记载了全面身体训练和从难从严的要求,还注意到根据士兵的不同体型和年龄等条件,分配使用不同的兵器。

骑射的延续和狩猎的复兴

骑射之术,在明清的军营和学校中,仍然受到重视。洪武六年(1373)的《教练军士律》规定:“骑卒必善驰射、枪、刀;步兵必善弓弩、枪”(《明史·兵志》)。科举考试中,骑射亦列为主要科目, 就连文科也包括骑射在内, 如洪武三年(1370)的乡试,初试四书经义和策论,合格者于10天后“复以五事试之:曰骑、射、书、算、律。骑观其驰驱便捷,射观其中之多寡,……”(《明实录》)。因此,不仅军中将士娴习骑射,儒生文臣中善于骑射的也屡见不鲜。明代民间骑射也有广泛的开展,正德年间农民起义的刘六、刘七“胆力弓矢绝伦”;而明末农民军领袖李自成尤“善骑射”。他们领导的农民军士兵大都精通骑马射箭。

清初除军中强调骑射外,并令八旗子弟以骑射为本务,不得荒疏。“士子应试,必先试其骑射,合式方准入闱”(《清文献通考·选举考》)。以射箭为交游娱乐的现象,清代有突出表现。“士大夫家居,亦以习射为娱,家有射圃,良朋三五,约期为会”。这种娱乐的射法很多,如“射鹄子”,其中又分“射羊眼”、“射花篮”以及“射绸”、“射香火”等( 徐珂《 清稗类抄·技勇类》)。由于纨袴子弟以射箭为赌博,赌箭场也应运而生。

努尔哈赤及其子皇太极在关外时,效法古制,通过“狩猎”,演习行军作战。经清圣祖玄烨提倡,并定“秋狝”之制,选择蒙古翁牛特旗作为围场基地。清高宗弘历对狩猎也很重视,乾隆六年(1741)谕诸王大臣曰:“夫行围出猎,既以操演技艺,练习劳苦,尤足以奋发人之志气”(《清文献通考·王礼考》)。明确提出了狩猎具有军事演习和体育锻炼的双重意义。

传统球戏由盛而衰的变化

古代各项传统球戏,至明代仍有所发展。明代流行的球戏,主要有“踢鞠”,“蹴球”、“打球”。打球又分为“击球”、“捶丸”两种。

踢鞠

有各种“单个解数”与“成套解数”。游戏时一般为 1~10人,以2~3人的轮踢最为常见。此种球戏不设球门, 1人杂踢名“厮弄”(或滚弄), 2人对踢名“白打”,3人轮踢名“ 小官场 ”,4人同踢名“下火”,5人同踢名“小出尖”,6人同踢名“大出尖”,7人同踢名“落花流水”,8人同踢名“凉伞儿”,9人同踢名“踢花心”,10人同踢名“全场”(见汪云程《蹴鞠图谱》)。明代宫廷中常行踢鞠之戏。《明宣宗行乐图》长卷中绘有朱瞻基观看踢鞠的场面(图3、4)。宫中嫔妃们当时也爱好踢球,并有“齐云社”的组织。女子踢鞠,在民间也已流行。洪武间,民间女子彭秀云善踢鞠,她“挟是技游江海”,被誉为“女流清芬”(陈继儒《太平清话》)。明人咏妇女踢鞠的诗词不少,如袁华《和铁崖先生踢鞠篇》、李渔《美人千态词》等,均有女子踢鞠的描述。文人也常以踢鞠为乐,如王圻《三才图会》、汪云程《蹴鞠图谱》中均有儒生踢鞠的形象(图5)。明清时期的一些瓷器上,也留下儿童们踢鞠的情景。

图4 明宣宗行乐图 图5 踢鞠图(选自《三才图会》) 蹴球

与“踢鞠”近似,所不同者是设有球门并分队比赛,规则方法备载于汪云程《蹴鞠图谱》中:“初起,球头用脚踢起与骁色,骁色挟住至球头右手,顿在球头膝上,用膝筑起,一筑过。不过,撞在网上攧下来,守网人踢住与骁色,骁色复挟住,仍前去顿在球头膝上,筑过。左右军同。或赛二筹,或赛三筹,……。”

捶丸

到明代依然流行。明人周履靖《丸经》跋谓:“予壮游都邑间,好事者多尚捶丸”,反映了城市中爱好捶丸的风尚。宫廷中亦有此戏。

击球

明代仍有击球、射柳之举。成祖朱棣常至东苑阅视击球、射柳,参加者为宗室子弟和文武官员,四夷朝使、在京耆老也到场陪观,每于端阳节和重九举行,成为制度(《续文献通考·乐考》)。民间的盛大节目中也有击球、射柳活动,如吴宽《匏翁家藏集》中有诗云:“京师胜日称燕九,少年尽向城西走,白云观前作大会,射箭击球人马蹂。”可见当时青少年对观看击球的浓厚兴趣。至于“拍球”、“踢石球”等非正式球戏,遍及城乡各地,在妇孺中尤为流行。

到了清代,由于满族习俗尚骑射,善溜冰,喜摔跤,从而取代了各种球戏。除拍球、踢石球尚在民间流行外,一些大型球戏逐渐衰落。

摔跤、冰嬉空前活跃

摔跤和冰嬉至清代列为军事训练科目,并有专掌其事的相应机构和人员,使这两项传统体育项目获得空前发展。

摔跤

宋、元时期的相扑之风对明代有一定影响。明万历间刊行的《万法全书》中已绘有“柔术”图形。浙江人陈元赟通少林拳法,于1638年东渡,曾助日人创柔道,为日本“柔道发达史上亦不可忽视之人”(胡锡年译木宫泰彦《日中文化交流史》)。这时期,相扑仍在南方各地流行,并常于节日中演出。明人张岱《陶庵梦忆》“扬州清明”条谓该地清明节时,杂戏纷呈,其中有“浪子相扑”。

清代摔跤活动得到空前发展。军中设有“善扑营”,人员是从“八旗精练”勇士中选出,其任务为“凡大燕享皆呈其伎”;“ 与藩部之角抵者较优劣 ”(《清稗类抄·技勇类》)。蒙古王公贝勒朝见清帝时,常举行满、蒙摔跤力士的竞技,并有赏赐(图6)。清代的摔跤, 有“官跤”、“私跤”之分,“善扑营”和“八旗”的摔跤活动属于官跤;民间的摔跤活动属于私跤。私跤又有用以健身娱乐和藉以谋生者两类,后者除2人对抗形式外,还有一种“跤人子”,即1人负两偶人作互抱之势,模拟2人摔跤的表演,即宋代之“ 乔相扑”一类。这个项目至今仍出现于杂技表演中。

图6 塞宴四事图(局部) 图7 冰嬉图 冰嬉

冰嬉原为北方各地传统的冬季活动。据刘若愚《明宫史》记载,德阳门外的河流“至冬冰冻时,可拉拖床,……一人在前引绳,可拉三四人,行冰上如飞”。又《燕京岁时记》转引《倚晴阁杂抄》记载:“闻明时积水潭尝有好事者联十余床”,作冰上娱乐活动,可见明代的冰嬉中,以冰床活动较为流行。

满族聚居关外时,早有冰嬉习俗,并有擅长溜冰的军队。天命年间(1616~1626),努尔哈赤的将官费古烈,“所部兵皆着乌喇滑子,善冰行……一日夜行七百里”(《清语择抄》)。清人入主中原后,每年“于太液池冬月表演冰嬉, 以简武事而修国俗”(《日下旧闻考》)。故宫博物院藏有乾隆时期的《冰嬉图》(图7),绘有各种冰嬉的形象,如花样滑冰、射天球、冰上舞幡……等等。

冰球

清代已有冰球竞赛,“每队数十人,各有统领、分伍而立,以皮作球,掷于空中,俟其将堕,群起而争之,以得者为胜;或此队之人将得,则彼队之人蹴之令远,喧笑驰逐,以便捷勇敢为能”(高士奇《金鳌退食笔记》)。又有一种从高3、4丈的“冰山”上下滑的活动。名为“打滑挞”,“乃使勇健兵士,着带毛猪皮履,其滑更甚,自其巅挺立而下,以到地不仆者为胜”(《清稗类抄·技勇类》)。滑速竞赛也是一个主要项目,“冰上滑擦者,所著之履皆有铁齿,滑行冰上,如星驰电掣, 争先夺标取胜”(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以上多为当时军中的冰上项目。

冰上杂戏

清代民间的冰嬉活动亦颇为普遍,与军中项目大致相同。另有一种“冰上杂戏”,即将杂戏移在冰上进行,如舞狮、龙灯、彩船、飞叉、弹弓等,表演者均着冰鞋,滑行中作各种杂戏表演,颇受群众欢迎。

导引的继承和发展

具有数千年历史的导引,传至明清,在全面继承的基础上又有创新和发展。有关导引的著述增多,并广泛采用绘图说明,以利传播。此一时期,还对前代的导引著述进行了整理、校订工作。如梁代陶弘景《养性延命录》中所记东汉华佗创编的五禽戏,只有关于肢体动作的叙述,缺少行气方法的记载,在明人有关“五禽戏”的著述中,就增补了行气的内容。周履靖《赤凤髓》所载“五禽戏”, 其中提到“闭气”、“放气”、“吞气”等,突出了行气的要求。宋代的八段锦,仅有“武八段”的记载,明高濂《遵生八笺》与王圻《三才图会》中始有“文八段”的图文记述(图8)。宋人陈希夷创编的“ 十二月坐功”,具体方法也是到明代才有记载的, 《三才图会·人事卷》载有图文,与《遵生八笺》中“十二月坐功”相同,但称之为“二十四气修真图”。晚明以前,有关导引著述的插图,练功人均为道装,所谓“灵剑子导引”、“逍遥子导引”等所冠人名亦为道家;《三才图会》中的导引图又有“修真”二字。充分说明导引与道家的密切关系。

图8 图9

明天启四年(1624)易筋经的出现,标志着导引发展史上的一个新阶段。据目前所见史料,《易筋经》创始于明代。“达摩创传”之说实为清人之附会。清道光间(1821~1850)来章氏《易筋经》中的“十二势”(图9)和据称于咸丰甲寅(1854)得自少林寺藏书的《内功图》中“易筋经十二势”图,均为僧人形象。特别是王祖源《内功图说》中“十二段锦”(“八段锦”的变式)图,只是将练功者的道装改为僧服,表明释门导引与道家导引有着渊源关系。

导引术为释门研习后,有明显的发展变化,如《易筋经》中提出了“内壮神勇”和“外壮神勇”之说,并谓:“内壮既熟,骨力坚凝”才可以习练“外功”。外功有八法:“ 曰举、 曰提、曰推、曰拉、曰揪、曰按、曰抓、曰坠,依此八法,日行三次,久久成功,则力充周身矣。”在以前的导引主要练“内功”的基础上,增加了“外功”;亦即在“行气”的基础上,增加了“力”的练习。原来多为文人实行的导引,从此也为武术家所研习了。当时江南有名的武技家甘凤池善导引术,并曾用气功为人治病(《清史稿·甘凤池传》),即为一例。

围棋活动的又一高峰

继魏晋南北朝、隋唐之后,明清时期出现了中国围棋史上第 3个高峰。明初的相子先,“知诗工画,尤精于弈,洪武中,(应)召至京,燕王与对弈,所赐有龙凤弈具”(《青浦县志》)。永乐初,相子先和楼得达同被驿召至京, 成祖朱棣“ 命二人对弈……得达弈屡胜……遂命吏部给冠带” (《宁波府志》)。弘治间,“九成以棋游京师,一时棋士对局皆屈焉”,孝宗朱佑樘召九成试之,“果压流辈”,乃誉为“国手”,“命官鸿胪,序班供御”《宁波府志》。

这一时期,妇女中也不乏弈棋能手,如永乐中,唐理“家有竹素园,楸枰满座,诸妾臧获无不能之”(《无锡县志》)。

由于弈棋的广泛开展和棋艺的不断提高,还形成了弈棋流派,如“永嘉派”、“新安派”、“京师派”等。明代除称弈棋名手为“国手”、“国工”外,并已使用过“冠军”的称号(冯元仲《弈旦评》)。

清代的围棋活动又有进一步的发展,出现了新的高潮。清初的周懒予最有名,幼时,常观伯父周慕松弈棋,已解攻守应变之法。少年即达国手水平,常与明末第1名手过柏龄对弈,多能取胜(徐星友《兼山堂弈谱》)。康熙间,名手辈出,棋风更盛。当时有“棋圣”之称的仪征人黄龙士,自幼成名,与前辈盛大有对弈,战而胜之。龙士棋艺高超,能自出新意,穷极变化,著有《弈话》。当时对弈常以10局评定高下,并录成棋谱,广为传阅。

象棋

在民间更为普遍,清人所写的《象棋歌》中谓:“市夫牧童靡不能”,反映出连一般市民和牧童都会下象棋。流传至今的象棋谱如《桔中秘》、《象棋百局》,《适情雅趣》等,皆为近几百年间有关象棋的重要作品。

杂伎、舞蹈的发展

明清的杂伎、舞蹈,流行甚为广泛。明初在大的宴会、庆典中常有“百戏”演出,其中有“觔斗、队舞”及“呈艺于马上”的“走獬”。清代宫廷宴会时,“散乐百戏”的演出,包括“寻橦、高絙、承盌、转碟、跳丸、胡旋”等项。 并谓“诸蕃乐伎并陈”,即将各族流行的“散乐”,列于殿廷,隶于乐府,…………亦所以示覆畴之广也”(《清文献通考·乐考》)。表明了使体育为政治服务的意图。

民间杂伎活动,在明代亦很活跃。如有些地方每年有演“目莲戏”的习俗,结合戏中情节,有“度索舞絙、翻桌翻梯、觔斗、蜻蜓、蹬坛蹬臼、跳索跳圈、窜火窜剑”等杂伎表演(张岱《陶庵梦忆》“目莲戏”条),反映了杂伎、舞蹈与戏曲结合表演的情况。北方除经常性的杂伎演出外,上元“灯市”和清明节,均有杂戏表演,有筒子、倒喇、扒竿、蹬梯、马弹解数、队舞、细舞等项(刘侗《帝京景物略》“灯市”、“高梁桥”条)。明代图画中常见杂伎表演的形象,如《三才图会·人事卷》中即有杂伎图多幅(图10、11)。

图10、11 杂伎图(选自《三才图会》) 塞宴四事图

到了清代,民间杂伎活动有进一步的开展。除城乡各地经常有借以谋生的“杂耍把戏”演出外,集市、庙会和节日中常有杂伎演出,有的表演者是业余的。有的表演不设舞台,边走、边演,故名“走会”。因武伎节目居多,又名“武会”。 常见的项目有钢叉、 五虎棍、少林棍、 白蜡杆、扛子、 蹬石担载人、舞狮、弄幡等(《北平风俗类征》下册)。此外尚有杂戏与舞蹈相结合的节目,如旱船、高跷、莲箫、腰鼓、秧歌等(《北京走会图》)。这类项目,也是民间体育活动。

明清时期全面继承了古代传统体育活动,除个别项目如球戏自清代起明显衰落外,多数项目如武术、摔跤、冰嬉、围棋、导引等均有发展与提高;杂伎、舞蹈至近代虽愈益成为独立的文艺项目,但与体育仍然存在内容上的交叉与密切联系。清嘉庆以后,随着清王朝的日益腐败,中国的体育也逐渐衰落。纵观历史,明清两代仍不失为中国古代民间体育的最盛时期。 (见彩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