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文教事业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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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用于文教卫生、科学研究、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等方面的事业费支出。

支出范围

主要包括:文化、出版、教育、卫生、中医、公费医疗、体育、档案、地震、海洋、通讯、广播电影电视、计划生育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抚恤、社会福利救济和自然灾害等项事业支出。

支出构成

按照预算收支科目的规定,社会文教事业费主要包括三大类:文教卫生事业费、科学事业费、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它是发展文化事业和基础国民教育,培养各类专门人才,进行科学研究,提高人民身体健康水平,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提高全民族科学技术、文化道德水平的基本财力保证。中国的社会文教支出是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除国家财政拨付的社会文教事业费外,还包括以下几项:

(1)国家财政拨付给各部门的科技三项费用(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和文教科学卫生部门的基本建设资金,各类经济部门举办的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资金;

(2)企业举办的中小学、成人教育、技工学校、医院、科研机构、文化团体的资金,以及职工劳动保险医疗、离退休人员费用等;

(3)文教科学卫生等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的收入用于社会文教事业的支出。如学校的勤工俭学收入,科研单位的科技咨询、科技服务、成果有偿转让收入,医院的医疗业务收入,广播电视单位的广告收入等;

(4)集体和个人举办的社会文教事业或直接对社会文教事业的资金投入。这部分在社会文教支出总额中所占比重很小。

支出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文教费用支出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不断增长。特别是1978年以后,为了尽快改变中国教育、科技等项事业比较落后的状况,国家财政在支持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对社会文教事业,特别是对科学、教育事业投入大量资金,使科学、教育事业费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速度,所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不断上升,如图所示:

图

1990年社会文教事业费支出670.88亿元,比1978年增加539.31亿元,增长4.1倍,平均每年递增14.54%。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352.55亿元,比1978年增加286.95亿元,增长4.37倍,平均每年递增15.04%,并且使高、中、初等学校学生人均开支水平逐年有所增加;科学事业费支出44.44亿元,比1978年增加39.04亿元,增长7.21倍,平均每年递增19.2%。增长速度均超过同期国内财政收入平均递增9.91%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