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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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明清之际思想家王夫之关于表述物质客观实在性的范畴。这个范畴在宋明时期通过有无、虚实之辩已逐步形成,在王夫之的哲学思想中得到系统的阐述。

王夫之发展了张载以来的气本论思想,对作为“物之体”的“气”进一步给以哲学的规定。他不再把“气”仅看作是“生物以息相吹”或“口可以吸而入,手可以摇而得”的具体实物,而是对整个物质世界最一般的属性所作的更高的哲学抽象。他运用“实有”这一范畴来规定物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认为“实有”的涵义是“天下之公有也,有目所共见,有耳所共闻也”,这种客观实在性是人所共同感知的,人所面对的物质世界是绝对真实的,“从其用而知其体之有”,“体用胥有而相需以实”。

王夫之还改造来自《中庸》的“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等命题,以“诚”表示“实有”,认为“阴阳有实之谓诚”,“诚也者,实也,实有之、固有之也,无有弗然,而非他有耀也”,即认为物质及其运动形态的实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本来如此,永远如此。

王夫之的这些论述,丰富和深化了气一元论的本体观,对朴素唯物主义的理论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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