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知识原理

浏览

18世纪英国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家G.巴克莱的主要哲学著作。1710年5月在都柏林出版。197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关琪桐的中译本。该书的标题全称是:“关于人类知识原理的论文。探索科学中的错误与困难的主要起因以及怀疑论无神论和反宗教的根据”。《人类知识原理》一书是巴克莱计划写作的阐述自己哲学体系的巨著的第一部分,即哲学部分。第二部分为伦理学,手稿为巴克莱在意大利旅行时遗失,后来没有重写,只把《人类知识原理》以单行本形式发表。在书中巴克莱系统地阐述了他的“非物质主义”哲学,中心内容是否定物质的客观存在,为上帝存在作论证。他认为只要搬掉物质这块“基石”,就能使唯物主义、怀疑论和无神论的整个大厦自行倒塌。

该书开宗明义提出他的唯心主义的根本观点:人类知识的对象是人心中的观念,观念不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它本身就是真实的存在。人们所能感知的东西除了观念或感觉之外,没有任何别的东西。通常所说的事物不过是“观念的集合”。由于有些观念的出现是有规则的互相衔接在一起的,因此人们就用一个名称来标志它们,称之为物。巴克莱认为观念存在于感知者心中,不是存在感知者之外的东西,所以观念的存在就在于被能感知的心灵所感知。离开了心灵的感知,它们就不存在。由此,巴克莱提出了哲学史上十分著名的唯心主义基本原则:“存在即被感知”。但他声明“存在物”除了观念之外,还有一种更重要的存在,即包括心灵和上帝的精神。观念和精神不同,观念是被感知的,不能独立存在的,只能存在于感知者之中;精神是能感知的、能动的。任何观念的存在一定被上帝这个永恒的精神所感知,所以这个基本原则的完整表述应该是:“存在即被感知或感知”。上帝不仅使观念存在,而且把观念印入人心之中。观念来自上帝,有观念就证明有上帝。

该书发表之后,并没有受到当时学术界和宗教界的重视,书中的结论却成为一时的笑柄。但此书所论述的唯心主义经验论,对后来西方哲学发生了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