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兰特,W.

浏览

图

德国社会民主党主席、社会党国际主席、联邦德国总理(1969~1974)。原名卡尔·赫伯特·弗拉姆。1913年12月18日生于吕贝克市。1930年加入德国社会民主党。次年退出,转入社会主义工人党,任该党青年联盟主席。1933年A.希特勒执政后,流亡北欧,使用现名,领导柏林“梅特罗”反纳粹地下组织,并到西班牙、荷兰、比利时、英国、法国、捷克斯洛伐克等国活动,与各国社会民主党流亡人士联络。1938年加入挪威籍。1940年法西斯德国占领挪威,流亡瑞典。1945年以报纸记者身份返国。一度任挪威驻柏林军事代表团少校新闻专员。1947年恢复德国国籍,加入社会民主党。1948~1949年任该党执行委员会驻柏林代表。1949年当选联邦议会议员。1950~1963年先后为社会民主党(西柏林)执委会委员、副主席、主席。1957年当选西柏林执行市长。因处理“柏林危机”,受到西方政界重视。1962~1964年任社会民主党副主席,1964年任主席。1961、1965、1969年三度竞选联邦总理。1966年基督教民主联盟-基督教社会联盟同社会民主党组成大联合政府,出任联邦副总理兼外交部长。1969年社会民主党同自由民主党联合执政,出任联邦总理。对内推行改良主义,主张对资本主义实行“不断改革”和“逐步改良”,并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确定马克的币值,宣称创立了“德国模式”。对外政策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和欧洲经济共同体为支柱。以此为前提制定同苏联、东欧“和解”的“新东方政策”。1970年两次与民主德国政府首脑会晤,先后与苏联、波兰、民主德国签订条约,实现与上述国家的关系正常化。1971年9月参加签订关于西柏林地位的4大国协定,缓和了东西方关系。同年,因“对实现欧洲的政治缓和作出了贡献”,获诺贝尔和平奖金。1974年5月,因其政治助理纪尧姆间谍案,被迫辞去总理职务。1976年11月当选社会党国际主席。1979年9月,发起组织国际发展问题独立委员会(南北委员会),任主席,并发表《北方—南方:一个争取生存的计划》的报告。为此,1985年4月25日第三世界基金会授予他1984年度第三世界奖。任总理期间联邦德国与中国建交(1972)。1984年5月访问中国。1986年6月社会党国际在利马召开第17次代表大会,勃兰特再次当选主席。著有《勃兰特在流亡中:随笔、感想与信件,1933~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