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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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少数民族。(见彩图)自称“撒拉尔”。 汉文史籍称“撒剌儿”、 “沙喇簇”、“撒拉回”等,系其自称的不同音译或简称。主要聚居在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及与其毗邻的化隆回族自治县甘都乡和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一些乡村,还有少数散居在青海省西宁市及黄南、海北、海西、海南等自治州,甘肃省的夏河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县乌鲁木齐市等地,与汉、藏、回、维吾尔、哈萨克等族长期杂居。人口为 69102人(1982)。使用撒拉语,属阿尔泰语系 突厥语族 西匈语支。不少撒拉族人民会讲汉语和藏语。没有本民族文字,一般使用汉文。

撒拉族 撒拉族妇女 族源

早在元代,经新疆迁入循化一带的中亚撒马尔罕人与周围的藏、回、汉、蒙古等族长期相处,互相融合, 逐渐发展而形成。从撒拉族的语言、 人种类型、民间传说、历史记载以及风俗习惯、生产经营特点等方面考察,均可证明撒拉族同中亚一带民族在历史上密切相关。

历史发展与社会经济

元末,撒拉人首领已被中央王朝封为世袭达鲁花赤(长官)。明初,受任为世袭“百户”和“副千户”,成为本民族的统治者。他们与“尕最”(世袭总掌教)、掌教以及“哈尔”(头人)构成撒拉族内的剥削阶级。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是“阿格乃”、“孔木散”内的独立小家庭。“阿格乃”意即“兄弟”、“本家子”,是父系血缘关系基础上的近亲组织,由兄弟分居后的小家庭组成。“孔木散”则是“一个根子”或“远亲”之意, 为远亲的血缘组织。 若干个“阿格乃”组成“孔木散”,若干“孔木散”组成“阿格勒”(村庄)。“孔木散”有公共墓地,“阿格勒”有公共的山林和牧场。“阿格乃”内独立的小家庭起初大都或多或少占有自己的土地。各小家庭之间在典当或出卖土地时,本“阿格乃”、“孔木散”有优先权,并在生产上有互助习惯。这种原始社会氏族公社的组织形式,为封建统治阶级所利用,在撒拉族社会中一直存在很久。至清朝雍正、乾隆时期(1723~1795),撒拉族社会有了较大发展。有6000余户(1781),约 3万余人,由于人口繁衍增多,在撒拉族地区形成了12“工”,后并为8“工”。“工”相当于乡一级的行政区划单位,下属若干自然村。循化县城以西有街子工、查加工、苏只工、查汉大寺工,称为“上四工”;县城以东有清水工、崖曼工、张尕工、孟达工,称为“下四工”。合称“撒拉八工”。当时“八工”的水地大部分已开垦出来,并修筑了蜿蜒30余里的灌溉水渠,生产有很大发展。但与此伴随而来的是封建压榨的进一步加重。伊斯兰教教门中的掌教控制寺院的财产和土地,本身已成为地主。他们子孙相承,与世俗统治者土司一起霸占群众土地,肆意妄为,许多农民因而破产。

与此同时,清朝改变过去的“羁縻政策”,加强对撒拉族人民的统治。雍正八年(1730)设立循化营,派兵驻守。乾隆二十七年(1762)又改置循化厅。撒拉族人民不甘本民族地主阶级和清朝统治者的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爆发了苏四十三和韩二个领导的起义。苏四十三领导的撒拉族群众在“新旧争教”的掩盖下,反对老教的封建特权制度──“门宦制度”,打击土司势力,曾一度控制循化东部地区,给民族内部的统治阶级以很大打击。当清朝官府前来镇压时,这次斗争很快发展成为轰轰烈烈的反清起义。起义者一度攻克河州,直捣兰州,给当时处于盛世的清朝以很大震动。清统治者调集大军镇压了这次起义,起义军2000余人全部壮烈牺牲。同治年间和光绪二十一年(1895)撒拉族人民又两次掀起反清斗争。这些起义虽终告失败,但充分显示了撒拉族人民反抗封建压迫的英勇斗争精神。

由于封建统治的压迫和剥削,撒拉族的生产力低下。直至1949年前,他们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兼营畜牧业和园艺业。农村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资本主义工商业尚未产生,其经济结构比较完整地保存着封建经济的种种特征。地租形式以实物租为主,并带有劳役租的残余,超经济强制是剥削掠夺的主要手段之一。因此,撒拉族人民过着极其困苦的生活。

文艺与宗教

撒拉族有丰富多彩、独具一格的文学艺术。民间流传着许多传说、故事、神话、寓言等口头文学,以及撒拉曲、宴席曲、“花儿”等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已对这些宝贵的民族文化进行发掘整理。

撒拉族人民信仰伊斯兰教。宗教对他们的风俗习惯和文化有很大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教派较多,虽然曾有老教、老新教、新教、新新教之分,但是在基本信仰上并无不同,只是对教义、教律有不同解释或仅礼仪细节稍有差异。封建统治阶级常利用这些不同教派挑起不同教派群众间的纠纷以至械斗,给劳动人民造成了很大灾难。

水果丰收 建国后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撒拉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行民主建政、减租反霸、土地改革等一系列政策,于1954年3月成立了循化撒拉族自治县,1980年5月又成立了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实现了当家做主的权利。自治县成立后,充分发挥了民族区域自治政权的职能,恢复和发展了生产。1956年循化全县实现了合作化。30多年来,经济建设成就显著,修筑了许多水利设施,大大改变了原来的干旱面貌,农业生产稳步发展。撒拉族农民已使用拖拉机、汽车、收割机、脱粒机等新式农具。工业从无到有, 目前循化全县已有食品加工、 农牧机械、建筑器材等工厂企业。修筑了公路干线,所有乡和大多数村庄通汽车。培养了一批撒拉族干部和科技人才,少数民族干部已占全县干部的39%以上。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撒拉族农村实行了生产责任制,生产和文化教育、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人民生活逐步改善。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