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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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战国初期墨子的天道观。《墨子·天志》上、中、下三篇阐明了这一观点。墨子认为天有意志,它是人类社会的最高主宰,能赏善罚恶。“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天志上》)。墨子讲的“天志”,与统治者宣扬的天命迷信有所不同。他以“天志”作“规矩”,以量度天下王公大人及卿大夫之仁与不仁。墨子想借助这个幻想的最高主宰力量,警戒统治者要行善除恶,以实现“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的社会理想。“天志”论是中国传统的有神论的一种表现形式,这种观点后来为封建统治者所利用,在历史上产生了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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