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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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И.列宁论述民族问题理论和政策的纲领性文献。写于1913年10~12月。刊载于布尔什维克党的《启蒙》杂志第10、11、12期, 署名弗·伊林。 译载《列宁全集》中文版第20卷。

20世纪初,在俄国Π.Α.斯托雷平反动时期,黑帮民族主义猖獗,自由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倾向增长,民族问题已经上升到显著地位。犹太机会主义分子Ф.李普曼乌克兰的机会主义分子Л.尤尔凯维奇攻击布尔什维克党的民族纲领,对此,列宁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在这篇著作中列宁分别就语言、民族文化、同化、民族文化自治、民族平等和少数民族的权利以及中央集权制和自治六个方面的问题,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同时也批评了国际工人运动领导人R.卢森堡在“自治”问题上的错误观点。

列宁指出,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在民族问题上有两个历史趋向,第一个趋向是民族生活和民族运动的觉醒,反对一切民族压迫的斗争,民族国家的建立,这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占优势;第二个趋向是民族之间各种联系的发展,民族壁垒的破坏,经济、政治等国际统一的形成。考虑到这两个趋向,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纲领首先是:坚持民族平等和语言平等,坚持民族自决,反对任何民族特权。其次是坚持国际主义原则,坚持各民族无产者的国际团结,毫不妥协地反对资产阶级民族主义。

关于语言问题和文化问题,列宁认为:由于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经济流通的需要,就会愈迫切地推动各民族学习一种最便于他们进行商业往来的语言。但是,无产阶级坚决反对任何民族和任何语言享有任何特权,反对强迫推行某种语言。在阶级社会里,每个民族都有两个阶级、两种文化、两种思想体系,没有超阶级的“民族文化”。所谓同化问题,即丧失民族特性,变成另一个民族的问题。这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结果。谁如果不陷入民族主义偏见的泥坑,就不能不看到这一过程包含着极大的历史进步作用。但是,无产阶级坚决反对借用暴力式特权进行强制同化。

所谓民族文化自治乃是第二国际机会主义者、奥地利社会民主党领导人O.鲍威尔提出的机会主义纲领,其实质是个人自愿登记,组成民族联盟,然后实行“自治”,管理文化事宜,而把政治交给资产阶级国家去管。显然这只有利于有产者对无产者的奴役,而不利于各民族无产者的团结,是扩大民族差别、巩固民族壁垒和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作法,无产阶级必须坚决反对。

列宁还论述了中央集权制和自治问题,指出根据社会发展和阶级斗争的利益,马克思主义者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坚持中央集权制的统一大国的原则,反对分权制联邦制。但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并不排斥地方自治和区域自治,恰恰相反,它要求实行地方自治和区域自治,因为只有让那些在经济上、生活上具有比较大的特点以及具有特殊民族成分的区域享受这种自治,才能成为真正民主的国家,才能使民主集中制原则能够民主地、非官僚主义地加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