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共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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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流行的一种政治思潮。主要指西欧和其他一些地区共产党提出的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现社会主义的理论。

思想渊源

欧洲共产主义的思想渊源可追溯到意大利共产党领导人和理论家A.葛兰西和P.陶里亚蒂。葛兰西早在20世纪20~30年代就探讨了适合本国特点的社会主义革命的途径问题,陶里亚蒂在1956年苏联共产党第20次代表大会后提出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多中心”思想和在资本主义国家宪法许可范围内实行“结构改革”的理论。

形成和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经济结构和精神文化发生了很大变化,给欧洲各国共产党提出了新问题、新任务。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内部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促使欧洲一些共产党独立探索适合本国特点的社会主义道路。70年代中期逐渐形成与苏联共产党的理论不同的思想观点和政治倾向。1975年6月,意大利米兰《新报》在一篇社论中用“欧洲共产主义”一词来称呼这种新思潮,从此这个概念广泛地传播开来。1975年7~11月,意大利共产党西班牙共产党和法国共产党领导人分别举行双边会谈,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取得了一致看法,欧洲共产主义作为一种政治思想体系正式形成。1976年意共领导人公开使用了“欧洲共产主义”的概念。1977年,意共、西共和法共领导人发表《在民主、自由中实现社会主义》的联合声明,系统阐述了欧洲共产主义的基本思想。这一声明被称作“欧洲共产主义宣言”。1977年西班牙共产党领导人S.卡里略的《欧洲共产主义和国家》一书出版,获得了广泛回响。1978~1979年,这三个西欧最大的共产党相继召开代表大会,把欧洲共产主义理论作为政治纲领,有的党把“欧洲共产主义”一词写进了党纲。意共、西共和法共的领导人E.贝林格、卡里略和G.马歇是欧洲共产主义思想最重要的倡导者和实践者。有些人把摆脱苏联控制的东欧共产党和东欧国家的“改革派”、持不同政见者也称为欧洲共产主义者。

基本内容

尽管主张或赞成欧洲共产主义的各党的具体政策和提法不尽一致,但它们的主要观点和政治倾向大体上是相同的。欧洲共产主义者承认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批评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在取得政权后,只进行有限的改良,不触动资本主义的基础。他们反对照搬俄国十月革命经验和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强调社会主义革命应从时代特点和各国实际情况出发。认为在具有自由民主传统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里,应该放弃暴力革命和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理论,主张在保存和扩大自由和民主的前提下,以多数人的同意为基础,在议会民主制许可的范围内,实现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他们批评苏联没有民主,扼杀自由,实行集权、专制和官僚化,是一种“原始”的社会主义。他们放弃无产阶级专政概念,主张建立一种自由和民主的社会主义,应该保障人民广泛的自由,实行政治多元化,保留多党制。共产党应该尊重人民投票结果,尊重反对派。他们还提出用“新国际主义”代替“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概念,反对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有领导党和领导中心,主张各党独立自主,扩大国际主义声援的范围。

影响

在西欧,主张或赞成欧洲共产主义的共产党有10多个,在亚洲、大洋洲拉丁美洲也有一些共产党支持或赞成欧洲共产主义,如日本共产党澳大利亚共产党。80年代以来,欧洲共产主义遇到一些挫折,影响有所减弱,各党在坚持欧洲共产主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不断修改和发展欧洲共产主义学说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