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击队

浏览

在敌统治区、敌占领区、接敌区,以分散、流动、袭击的作战方法打击敌人的一种非正规的武装组织。通常组织简单,装备轻便,行动灵活,同当地群众有紧密的联系。是被压迫阶级和民族争取解放和独立,进行人民战争的一种重要的武装组织形式。

F.恩格斯指出:“群众起义,革命战争,到处组织游击队──这才是小民族制胜大民族,不够强大的军队抵抗比较强大和组织良好的军队的唯一方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461页)在美国独立战争中,在欧洲各国抵抗拿破仑一世军队入侵的战争中,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各国反抗侵略的斗争中,在第三世界国家争取独立和解放的战争中,游击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自领导武装斗争开始,就十分重视建立和发展游击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游击队,许多游击队逐步发展成为正规红军。抗日战争时期,广泛组织了敌后游击队,在山地、平原和江河湖泊,在广大农村、城郊和铁路沿线,长期坚持游击战争,建立抗日政权,钳制、消耗大量敌人。解放战争时期,在国民党统治区内,各游击队有力地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作战,为赢得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游击队,一般由军队派出或由当地人民群众组成。实行军事系统和地方党委的双重领导制度。其编组的方式与规模,根据作战任务、敌情、民情与地理环境等条件确定。通常组成游击支队、大队、中队和特种游击队。主要任务是: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游击战争,建设根据地,保卫人民生命财产;迟滞和消耗敌人,破坏敌交通运输、通信、侦察、指挥、补给系统和各种基地,配合主力部队作战等。

在现代战争中,游击队仍然是争取解放和反对侵略,进行人民战争的重要武装组织形式。随着军事科学技术的发展,游击队将不断改善武器装备和组织体制,提高机动袭击、独立作战和自卫生存的能力,创造出新的灵活多样的作战方式方法,对战争的进程和结局发挥积极作用。

参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