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二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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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二十九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二十九条的理解。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二十九条内容如下:

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经济普查数据的质量抽查工作,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国及各地区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的主要依据。

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对经济普查的汇总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和综合评估。

主旨

本条是关于开展数据质量抽查及评估工作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对经济普查的数据质量进行抽查和评估,目的是为了掌握其误差的大小,以便做到胸中有数,正确使用,同时也为以后改进工作提供依据。因此,在普查登记工作结束之后,各级经济普查机构都应按照统一的质量抽查办法,分级组织质量抽查工作,以评估全国及各地经济普查的数据质量。同时,也应将其汇总的经济普查数据与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统计年报的资料等进行对比分析和综合评估,以检验和评估经济普查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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