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机构设置权的维护。企业领导人应该加强自主经营权观念,明确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权属于企业自主经营权,除法律或国务院有特殊规定的,任何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对于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干
企业单位未决诉讼的会计处理。未决诉讼,是单位作为原告或者被告的未作最后判决的民事诉讼。法院未作最后判决之前,单位在民事诉讼中的责任尚未确定,存在着以单位财产承担责任的可能。
企业物资采购权的主要内容。企业物资采购权包括三方面的含义:①企业采购指令性计划供应的物资,有权要求与生产企业或者其他供货单位签订合同。因供方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给需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方有权根据《经
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证书的年审制度。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必须申领进出口经营资格证书,每年要进行资格证书的年审。通过资格证书年审的企业才继续拥有进出口经营权。
优先受偿权的特点。优先受偿权的特点表现为:首先,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权是优先受偿权的基
优先受让权的形式。常见的优先受让权包括: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是指经过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
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的相关规定。电视转播权是体育组织和赛事组织者的一种无形资产,电视转播权的有偿转让是体育赛事表演市场的一种价值体现,并已成为目前各种大型体育比赛的主要经济来源,因而也是体育赛事营销的重
侵害他人姓名权承担的侵权责任。行为人故意侵害他人姓名权,导致他人遭受损害的,应当对他人承担侵权责任。此种责任方式有三种即停止侵害行为、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无形的精神损害。
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及责任。名誉受到损害。名誉因他人侮辱、诽谤而导致权利人社会评价降低,只要侵权行为为第三人知悉,即可认定为名誉受损。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1.不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姓名为正当的指示手段,指明某人时,应使用其姓名,应当使用而不予使用,即为侵权。这种侵权行为的行为人只能是负有使用他人
侵害肖像权的表现及责任。擅自制作他人肖像。擅自利用他人肖像。
侵权和解协议对民事诉讼的影响。对法院裁判基础的影响当事人因侵权和解协议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应该依照侵权和解协议确定的合同关系为基础,还是应该按照侵权和解前的原侵权损害赔偿关系为基础进行审理和裁判,
侵权和解协议的法律性质。1.侵权和解协议是双务、有偿合同。侵权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互相让步即互相抛弃权利,互相承认义务以终止侵权纠纷而发生的协议。
保密义务的认定依据。保密义务,是正当知悉他人商业秘密的人,对其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应负担不使其泄露的义务。保密义务,基于当事人的约定,也可能基于法律的规定,还可能基于习惯而产生。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条件。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
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一般应当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保证人为主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的债务额,但以主债务人因其清偿受免责的数额为限。另一部分是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因保证人
保证时效与保证期间的关系。一般保证的保证诉讼时效始于债权人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从判决或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始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之日起。然而,上述保证诉讼时效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关系。(一)保证期间中断的质疑我国《担保法》第25条第二款后句规定,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由此有学者据以认定保证期间为诉讼时讼时
保证期间的分类。就目前世界各国现存的保证制度来看,保证期间因其产生方式不同,可分为约定期间,催告期间和法律推定期间三种。 所谓的约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的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保证期间,学者通称之为定期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