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定力的理论依据 。行政行为公定力的理论依据就是行政行为为什么具有公定力的问题,即公定力存在的正当性问题。在公定力的理论依据上,行政法学理上先后出现过自我确信说、法安说、既得权说、社会信任说、适法推定
公定力的界限问题。是否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具有公定力,在理论上存在着争议。一个行政行为在成立后,是否可以不论行政主体本身的瑕疵,或内容、权限、形式、程序上的瑕疵,而一律承认其公定力呢?相反地,如果一个行政
公平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1、公平责任原则是以公平观念作价值判断标准来确定责任的归属,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决定责任归属的根据。2、公平责任原则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
公平责任原则的特点。1、公平责任原则是以公平观念作价值判断标准来确定责任的归属。2、公平责任原则适用于当事人均无过错而法律又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况。
公平责任原则的起源。公平责任原则最早出现于普鲁士、奥地利和瑞士的法律中。这些法律规定,对于儿童和精神病人的侵权行为,基于公平或衡平的特别考虑,可以构成承担责任的充分理由。
公平责任原则适用的注意事项。公平责任原则仅适用于特殊的有限的案件,适用于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而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又都没有过错的情况。在实践中,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应当注意以下问题:一、公平责任只
公开审理的有关事项。第一,除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外,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一律公开进行,包括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开;审判人员情况公开;法庭调查和辩论公开;强制措施公开;法庭笔录公开等。第二,人民法院宣告判决
公开调解的注意点。采取公开调解的方式要注意:①选择有典型意义,能起到教育广大群众作用的纠纷;②所选择的纠纷不得涉及当事人的隐私,也不得涉及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其他信息;③公开调解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搞成斗
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一、公权力与私权利关系的历史演进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一直在人类历史的演进中矛盾发展,这种进程在主观理性领域的释放则体现为私权利与公权力的不断纠合、对峙、妥协,这条历史轨迹也决定着不
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冲突与平衡。1.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冲突正是由于这种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这种相依共生、此消彼长的关系,使得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经常发生冲突,主要表现为公权力常常会侵犯私权利。而公权力与私权利之
公权力的异化。公权力的异化所谓公权力的异化,就是指公权力失去约束,偏离法律规范的轨道,蜕变成为个别人或个别集团牟取私利的工具,异变为损害公共利益的力量。尤其是在目前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的关键时刻,公权力
公权力的特征。公权力至少具有三个明显的基本特征:第一,从主体上看,公权力属于公众而非某个个人。它是公众的权力,民大众的权力。
公权救济的类型。宪法公权救济一般来说,就是实施了宪法诉讼的国家,当事人也只有穷尽了其他救济程序或方法后才一可以提起宪法诉讼,并且是在权利人遭受公权力主体之侵害时,才可以追究公权力主体的违宪责任。如果基
公法人与私法人的区别。公法人是相对于私法人而言的,因此,公法人的特点与身份识别建立于公私法人之分,而澄清公私法人之分在一定程度上是明确公法人存在意义的基础,抑或正是意义本身。作为一种行政组织,公法人的
公益诉讼信托的发展。公益诉讼信托的受托人经历了从检察机关到检察机关和公益团体的发展过程。在现代公益诉讼信托中,公益团体在消费者保护、环境与资源保护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益诉讼信托的起源。早期公益诉讼主要表现以私人的诉讼形式,并且主要集中在身份法领域。但是尽管是私益问题,因其涉及整个社会认定的同一性而成为具有公益色彩的诉争,如婚姻案件、禁治产案件、违反公序良俗案件等
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一、公益诉讼制度的特征公益诉讼制度是指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和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的行为,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根据法律的授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违法者承担法
公益诉讼困境之原因分析。造成公益诉讼处境尴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制度设计的缺陷、法院审判能力的欠缺以及政府和公众为公益诉讼意识淡薄等等,大体可归纳为以下几点:1.我国法律制度排斥非刑事性公益诉讼在中国
公益诉讼的对策。目前,我国对社会公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一般由主管部门出面解决。对公益诉讼在实践中的尴尬遭遇,有资深法律专家分析在我国公益诉讼机制缺失,法律上对此还没有专门的程序规定,法院在实体上很难支
公益诉讼的必要性。1、公益诉讼是保护民生、民权的重要途径,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1997年,我国河南方城县检察院办案中发现县独树镇工商所将价值6万元门面房以2万元卖给他人,但其中未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