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如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保护其驰名商标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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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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