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企业法人因主管部门改变,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的,应当分别情况,持有关文件申请变更、开业、注销登记。不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企业法人应当持主管部门改变的有关文件,及时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
企业法人迁移(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迁移手续;原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同意迁入的意见,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撤销注册号,开出迁移证明,并将企业档案移交企业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企业凭迁移证明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向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 镀笠捣ㄈ擞抵凑铡�...
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下列行为,由登记主管机关区别情节,予以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擅自改变企业名称; (三)擅自转让或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 (四)使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从事生...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被他人擅自使用,或者他人有其他侵犯该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对侵犯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时,登记机关依照注册在先原则处理。 中国企业的企业名称与外国(地区)企业的企业名称在中国境内发生争议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裁决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据我国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原则或者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
两个以上出资人向同一登记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登记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准。属于同一天申请的,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登记机关作出裁决。 两个以上企业向不同登记机关申请相同的企业名称,登记机关依照受理在先原则核准。属于同一天受理的,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受理的登记机关报共同的...
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 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 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 ...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的,必须下设3个以上分支机构; (二)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
四类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一是全国性公司,二是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三是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四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
企业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名称争议时,应当向核准他人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明; (三)举证材料; (四)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签署并载明申请...
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一)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二)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
企业变更名称,应当向其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属登记机关管辖的,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变更登记。 不属登记机关管辖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对企业拟变更的名称进行初审,并向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上应当载明原企业...
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出资人、合伙人、合作者(以下统称投资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应当载明企业的名称(可以载明备选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投资额和投资比例、授权委托意...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不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 (一)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二)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l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三)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
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或者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
出质股权数额变更,以及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时,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