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授学校占用耕地建设教育用房可否免缴耕地占用税? 包龙星 / 2015-05-13 浏览 《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享受免税的学校用地的具体范围是全日制大、中、小学校(包括部门、企业办的学校)的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用地。学校�邮路桥┮瞪加玫母兀挥杳馑啊V肮ひ剐!⒀鞍唷⑴嘌抵行摹⒑谘5炔辉诿馑爸小R虼耍谘U加酶亟ㄉ杞逃梅坎荒苊饨筛卣加盟啊#�2013年1月14日)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