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会费是否可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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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发[1997]191号规定:纳税人按省级以上民政、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向依法成立的协会、学会等组织缴纳的会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应于12月底前填制《行业会费审核确认申请表》并提供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收取会费通、发票复印件,报税务主管局审核后方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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