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05年1月份开具了几份旧版的普通发票,现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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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版普通发票(包括国税机关统一印制和企业申请自印的发票)开具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如2005年1月1日起开具的旧版普通发票应尽快追回作废,重新开具新版普通发票。如无法追回,应到税务机关接受违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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