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个人手工编制竹器销售,是否免征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户手工编织的竹制和竹芒藤柳坯具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56号)规定,对于农民个人按照竹器企业提供样品规格,自产或购买竹、芒、藤、木条等,再通过手工简单编织成竹制或竹芒藤柳混合坯具的,属于自产农业初级品,应当免征销售环节...
会计要素是对企业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按照其经济特征所作的分类 资产是资金的占用形态,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与资产相对应的来源渠道,它们是表示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而收入、费用、利润则是资金运用的成果,因此是表示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 ...
财税[1999]210号文件规定,个人自建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请210号文件是指“销售不动产”和“建筑安装”营业税都免缴吗?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第五条纳税人有下
生产企业办理“免、抵、退”预申报,不需提供纸质报表,只需提供申报软盘即可。 生产企业办理“免、抵、退”正式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 申报报表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总表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明
国税函[2010]79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
企业所得税滞纳金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企业自查发现所得税按季预申报预缴纳时有差错,并于预算清缴时补申报缴纳了该差错引起的少缴税款部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度计算,以及国税函[1998]63
我公司旗下会所俱乐部办理客户会员卡,客户购买卡后取得会所所有项目的折扣或免费消费资格,如果客户在购卡时已经支付会员卡费,该费用为取得资格费,不冲抵以后消费,也不可退,那么在凭卡免费参与会所一些项目时
对纳税人转让旧房的,规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项目金额,2005年10月购买的房产在2010年6月出售,在加计扣除时应按几年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如果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未满10年而注销,其以前享受的所得税2免3减半的优惠政策,减免的企业所得税要补回。这个规定现在是
房产开发公司将自己开发的门面房作为售楼部。请问售楼部是否缴纳房产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
1、关于汇总纳税亏损弥补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
某公司是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最近销售一笔固定资产,销售额达90万元。请问,该公司是否需要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五条、《国家
企业的开办费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交际应酬费、开工典礼费等。 ...
银行承兑汇票不是借款合同,二者性质不同,不应视同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
公司委托外国企业进行的技术检测支出,是否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项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
会计循环一般由下列步骤构成:第一,根据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和完成的真实情况编制必要的会计分录。第二,根据每笔会计分录所确定的应借、应贷金额,分别过入各有关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之中。第三,根据会计等式的
根据国发[2010]35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请问因外汇管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规定,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根据《关于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78号)第三条规定,受医疗机构临时聘请坐堂门诊及售药,由该医疗机构支付报酬,或收入与该医疗机构按比例分成的人员,其取得的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所得为一次,税款由该医疗机构代扣代缴。 ...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应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