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公司派遣保安人员到相关单位负责保安工作,相关单位支付保安公司保安服务费用,保安公司取得该笔收入如何缴纳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劳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
因发票违法被处罚后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是否还要进行处罚,再次处罚是否违反一事不二罚的原则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然而发生发票违法行为后,再次出现同样问题的,就应该理解为第二次发票违法行为,不属于同一个违法行为。因此,再次处罚不违反一...
某房地产公司将部分开发产品用于出租,2011年6月20日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7月1日合同生效,合同约定租赁期为5年,每年租金100万元,每年7月1日付款。2011年7月1日承租方一次性支付租金500万元,2011年如何确认收
我公司是设立在苏州工业园区的一家销售纺织机器的外资企业,关键零部件及技术均由德国提供。现我公司的境外关联单位委托我公司为他们在中国区销售的机器(全进口机器)提供售后维修、和新销售的进口机器提供安装服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第二条规定,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
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建筑用塔吊,09年2月,将一台塔吊出租(09年购进原材料并制造),约定租期一年,收回后需再出售,请问在出租时是否需做视同销售处理,收回再出售时,又该如何处理增值税和所得税。
关于企业重组所得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于2009年4月30日下发,文件经层层转发后,到基层税务局的实际执行期是5、6月份,而文件要追溯
收到加油站、超市开具的卷筒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该加盖发票专用章。另外,所谓加油站、超市开具的卷筒发票很可能只是销售水单,不是发票,请到加油站、超市换取发票后,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另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从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
您好!我公司因为经营需要,每年都发生季节性临时用工业务,我们与其个人签订季节性临时用工合同,每份合同期一般为15-30天左右,报酬按天支付,每天50-100元不等。季节性临时用工人员在合同期内完成一定的工作量,
补充医疗保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比照补充养老保险方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替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应与当月工资收入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暂不能比照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的方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
我单位实行的是按季度为单位的结算工资周期,基本工资是按月发放,但加班工资是3个月发一次,而个税缴纳的月工资标准却是按月基本工资+3个月加班工资为标准来缴纳,这就超出月工资收入范围的标准。这样缴纳对吗?
(1)内容是否真实。审核记账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后附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内容是否真实。 (2)项目是否齐全。记账凭证审核人员应检查记账凭证中有关项目的填列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完备。 (3
税务登记证正在办理中的企业,因业务需要可否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
单位与外籍个人解除劳动关系,给予外籍人员的一次性补偿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因此,在大型超市组织的购物抽奖活动中获奖,应按“偶然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
根据会计要素内容的规定,待摊费用是企业的资产,而预提费用是企业的负债。值得注意的是: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都带有“费用”的字样,但其经济性质并不是费用类。待摊费用之所以被定义为资产性质,是由于这种已经支付了货币资金的支出可以在多个会计期间为企业带来效益。而预提费用之所以被定义为负债性质,是由于这种预先提取的费用在将来的某一会计期...
现在买卖二手房还有税收优惠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7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
有限责任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自然人股东是否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企业重组过程中,如对资产评估增值,并将增值部分通过资本公积等转增股本,实际上是企业对股东的派息红利,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