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对异常存取大额外币现钞等不及时报告的应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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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对大额购汇、频繁购汇、存取大额外币现钞等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的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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