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外债”指那些在国际收支统计中不反映在债务栏内而反映在“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在华直接投资”栏目中的外国资本对境内机构的借贷活动,实质是“中国境内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债务,多用于
从外汇帐户中支付或者购汇支付,应当在有关结算方式或者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不得提前对外付款;除用于还本付息的外汇和信用证/保函保证金外,不得提前购汇。
企业申请开立外汇结算帐户核定限额须到外汇局领取并填写“外汇结算帐户核定限额申请表”及“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保留一定限额外汇的申请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外经贸部批准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批件复印件;...
境内机构如需关闭外汇帐户,应在办理清户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将开户金融机构关闭帐户的证明及《外汇帐户使用证》送交外汇局,办理关闭帐户手续。 境内机构关闭外汇帐户后,其外汇帐户金额经批准可以保留的,可转移或者汇出,其余外汇应全部结汇。 ...
客户可以登陆网上银行,在“我的账户外汇”栏目下查看持有的账户外汇币种、数量及浮动盈亏情况。 ...
(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结算帐户内的资金可以转为定期存款; (2)定期存款纳入结算帐户最高金额管理,且不应违背资本项目外汇支付的管理规定; (3)如需将结算帐户资金划转至结算帐户开户行以外的银行作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结算帐户开户行应按质押外汇金额相应扣减结算帐户最高限额,质押外汇...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核查处罚规程》第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规定的金融机构,外汇局可以给予警告、罚款、通报批评、停止该项违反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外汇业务的处罚。 ...
开户金融机构擅自为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个人及来华人员开立外汇帐户,擅自超过外汇局核定的帐户使用范围办理帐户收付或者违反其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的,由外汇局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
边境贸易中境外贸易机构可以在我国边境地区开立可自由兑换货币的结算帐户及人民币结算帐户; 外汇指定银行应当凭境外贸易机构所在国的经营许可证明、合同,为境外贸易机构开立可兑换货币结算账户或者人民币结算账户
是。经批准在境外投资的境内投资者,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和投资外汇资金汇出手续: ⑴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⑵外汇管理部门关于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书面结论; ⑶投资项目的合同或者其他可证明境内投资者应当汇出外汇资金数额的文...
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从大类上分,主要有13种:逃汇、非法套汇、非法经营外汇业务、违反结售汇管理规定、违反外债管理规定、非法使用外汇、非法买卖外汇、违反外汇帐户管理规定、违反外汇核销管理规定、违反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汇率管理、外汇存贷款利率管理、外汇交易市场管理等。 ...
客户资金账户中的资金按照国家有关监管机构及工商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计付利息;客户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不计付利息,也不能直接提取现金、开具存款证明或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
下列非贸易项下收入,按照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境内机构应为境外收入方申报代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为个人所得税),境内机构在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支付或从其外汇帐户中对外支付,须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交税务机关开
(1)对公单位基本情况表; (2)涉外收入统计表; (3)对外付款日结单; (4)各类申报单; (5)限额内对外付款统计表。 ...
(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结算帐户内的资金可以转为定期存款; (2)定期存款纳入结算帐户最高金额管理,且不应违背资本项目外汇支付的管理规定; (3)如需将结算帐户资金划转至结算帐户开户行以外的银行作外汇质押人
财政预算内的公费出国留学、进修人员用汇;向国际组织缴纳的会费、股金和基金用汇;对外援助、国际救济与捐款用汇;机关、驻外使领馆、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在境外设立代表处或办事机构的开办费和经费用汇;聘请外国
进出境人员一般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外币现钞出境。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携带等值10000美元以上外币现钞出境的,应由携带人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外汇局应严格审核其外汇来源及用途,对确有必要的,向银行出具核准文件。银行凭外汇局核准文件签发《携带证》。携带人持《携带证》到外汇局加盖外汇局核准章。海关凭...
指属于资本项目的外汇帐户,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帐户,外债、外债转贷款、境内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贷款专户,还本付息专户,外币股票专户及临时专户等。其中,外债专用帐户,包括贷款专户和还贷专户原则上只能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境内外资银行只能为债务人开立本银行贷款项下的贷款专户和还贷专户。开立专用帐户需向企业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经批准...
转让境外投资股份,应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交股份转让报告书,并在转让结束后30天内将所得外汇收益调回境内。 境外投资企业依照所在国(地区)法律停业或者解散后,其境内投资者应将清算后的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财产估价等资料报送外汇管理部门备案,并将中方应得的外汇资产在清算结束后30天内调回境内,未经外汇管理部门...
除少数贸易方式(如捐赠、暂时出口等)外,其他一切贸易方式项下的出口,出口单位在向海关报关时,必须出示事先从外汇管理局领取的盖有“监督收汇”章的、有使用期限的核销单,海关审核无误后在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