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录”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通知”部分,包括要说明的事项及“名录”生效时间;第二部分为“名录”部分,包含新公布生效的进口单位编码、进口单位名称、所在地外汇局名称和因更名等原因而撤销的进口单位名录。 “名录”适用于已经对外经贸部门批准,享有进口经营权的所有进口单位。 ...
企业在货物出口后不需再到外汇局进行交单,可以上网将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 ...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对大额购汇、频繁购汇、存取大额外币现钞等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的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
境内机构使用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际商业贷款、发债所筹资金或者代理国内中标单位(在国际招标中中标)从境外进口,无论从境内支付还是直接从境外帐户划拨款项,无论自营进口还是代理进口,均必须凭报关单和外债登记证明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00年3月1日起,我国境内机构(指公司、企业、机关团体及各种组织等)及个人在办理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购付汇手续
(1)进口单位要及时了解自身是否已进入名录,对于由于资料来源或其他原因造成遗漏的,进口单位要及时主动地同所在地外汇管理局联系,出示并提供所需证明文件,办理增补手续; (2)对需要变更有关要素(包括单位名称、营业范围、法人代表、注册资金、法定地址、联系电话等)的,进口单位要及时书面通知所在地外汇管理局,...
出口单位出口货物后,应当在不迟于预计收汇日期起30天内,持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及其它规定的核销凭证集中或逐笔向外汇局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实行自动核销的出口单位,除特殊情况外,无须向外汇局进行核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购汇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按财政部规定的标准核报,但在每一公历年度内,每人可持出国任务批件到中国银行一次自费购买外汇200美元。 ...
进口单位应持以下单据正本及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申请进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1)对外经济贸易部门赋予企业进口经营权的批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发的营业执照; (3)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为防止不法分子...
对多次出口、一次收汇的,银行应当要求出口单位提高该笔收汇对应的所有核销单编号,在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时,应当将这些核销单编号全部填上。 ...
套汇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违反国家规定,以人民币支付或者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者其他类似支出的; (2)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在境内的费用,由对方付给外汇的; (3)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或者境内所购物资在境内进行投资的...
外商投资企业开立经常项目下外汇帐户应当持申请开立外汇帐户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向外汇局申请,持外汇局核发的“开户通知书”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到开户金融机构办理开户手续。开户金融机构为外商投资企业开立外汇帐户后,应当在《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相应栏目中注明帐号、币种和开户日期,并加盖该金融机构戳记。
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售付汇时,应当注意审查客户提供的进口合同中的买方、报关单上的进口单位、提单上的收货人与购付汇申请人是否为同一当事人,对购付汇申请人与上述任一凭证或者单据不一致的,均不得为其办理售付汇业务。 ...
允许转让。当该企业将注册资本转让给其它境内机构时,须持董事会决议书、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完税证明、原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转让协议、外汇登记证以及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资料。 ...
(1)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有进出口业务许可,并属于国家鼓励的行业; (2)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3)贸易型非金融企业法人的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15%,非贸易型的非金融企业法人的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30%。 (4)借用国际商业贷款与对外...
担保人办理对外担保批准手续时,应向外汇局提供如下材料: ⑴申请报告; ⑵担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件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件及其他有关批复文件; ⑶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加盖其所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担保人
境内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的标准是: (1)出境旅游、探亲、会亲兑换外汇标准: a.去香港、澳门地区可兑换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等值外汇; b.去香港、澳门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含台湾)可兑换2000美元(含200
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售付汇时,将审查客户提供的进口合同中的买方、报关单上的进口单位、提单上的收货人与购付汇申请人是否为同一当事人,购付汇申请人与上述任一凭证或者单据不一致的(提单收货人不一致时可提供代理协议),均不得为其办理售付汇业务。 ...
如果在出口收汇中抵扣佣金,则应提供出口合同、佣金协议、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到外汇管理局审核其真实性后做差额核销处理。 ...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和税收协定的规定,下列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境内机构或个人在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支付或从外汇帐户中对外支付时,需提供按审批权限上报批准后由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文件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