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战争、劫持保险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浏览

飞机战争、劫持保险的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我国飞机战争、劫持险的保险责任是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飞机的损失、费用以及引起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或旅客应负法律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战争、敌对行为或武装冲突;拘留、扣押、没收,但这种赔案必须从损失发生日起满3个月后才能受理;被保险飞机被劫持或被第三者破坏。在我国的战争、劫持险中,除外责任主要有:保险人对被保险飞机遭到损失后的间接损失和费用,由于敌对袭击的原子弹氢弹或其他核武器爆炸所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伦敦的飞机战争险条款,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飞机损失负责赔偿:战争、入侵、敌对行为、内战、叛乱、革命、起义、军事行动、篡权或企图篡权;罢工、暴乱、民众骚动或工人纠纷;任何一个人或多个人为政治或恐怖目的的行为,不论是否代表主权,也不论由此引起的损失或破坏是故意的还是偶然的;任何恶意行为或阴谋破坏活动。在伦敦飞机战争险条款中,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飞机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大国之间的战争,即在英、美、法、俄、中五大国之间的战争,不论宣战与否;利用核裂变、聚变或其他类似的反应、放射力或核原料制造的战争武器所引起的任何敌对性爆炸;征用、国有化、没收、扣押、占用、滞留风险;劫机风险;延误、使用的损失及其他继飞机损坏或损失后发生的间接损失。当然,如果伦敦飞机战争险保单加保了征用、劫持险,则除外责任为:大国之间的战争,利用核裂变、聚变或其他类似的反应、放射力或核原料制造的战争武器所引起的任何敌对性爆炸,延误、使用的损失及其他继飞机损坏或损失后发生的间接损失。

伦敦对征用、劫持可以使用批单加保,也可以单独承保。征用批单把战争险责任扩大到由于任何政府、公众当局或地方当局为所有权或为利用而没收、国有化、扣押、管束、滞留、占用、征用(无论是民用、军用,还是事实上的征用)对飞机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劫持批单把战争险责任扩大到“以下原因对飞机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即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任何人在飞机上对飞行中的飞机或其中的机组人员的劫持、任何非法占有或施加违法控制(包括试图占有或控制)”。

另外,伦敦的“战争、劫持和其他风险”条款,其保险责任除了上述战争、入侵、敌对行为、内战、叛乱、革命、起义、军事行动、篡权或企图篡权;罢工、暴乱、民众骚动或工人纠纷;任何一个人或多个人为政治或恐怖目的的行为,不沦是否代表主权,也不论由此引起的损失或破坏是故意的还是偶然的;任何恶意行为或阴谋破坏活动四方面外,还包括征用、国有化、没收、扣押、占用、滞留风险;劫机风险。


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