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比较

浏览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比较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一般划分为信托基金管理模式、基金会管理模式、商业经营性基金管理模式。

(一)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管理模式

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管理模式,即将社会保险基金委托给某一专门机构(如财政部)管理,并负责基金投资营运的基金管理模式。美国、日本等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均属这种模式。

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管理模式的特点:(1)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国家财政密切关联,或由财政部直接管理,或由财政部、社会保障部、劳动部及非政府人士组成的专门委员会管理。(2)社会保险信托基金主要用于购买国债,大部分基金是作为政府预算计划的一个重要支柱而投向公共部门。(3)投资风险由财政部承担,如发生基金收支失衡和投资损失,财政部必须通过政府其他收入来保证支付社会保险金。(4)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的投资营运与财政收支平衡状态和国债市场密切相关,常作为弥补财政赤字的一个砝码。如美国社会保险基金在实际运作中,有相当数额被用于弥补政府预算赤字,而不是直接投资用于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信托基金的方式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营运进行管理,必须建立于严格的法律和规则基础之上,并形成系统的管理程序。

(二)基金会管理模式

通过基金会形式组织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是不少国家采取的管理模式。国家通过中央公积金局依法实施基金管理,同时作为公积金投资的信托人,遵循公积金法和信托法进行资金投放。公积金局直属劳动部管辖,并由11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负责管理中央公积金。基金投资营运主要投资于政府公债,旨在保证投资的安全和有效,同时使国家获得大笔资金投放于社会公益部门。公积金存款的80%以上用于购买国债,投入经济建设,形成了增加积累——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提高工资——增加积累的良性循环,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经济保障目标的协调与统一。

(三)商业经营性基金管理模式

商业经营性基金管理模式是指由政府规划并授权的基金公司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的基金管理模式。主要是以智利为代表、在一些拉美国家推行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下的社会保险基金由专门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商业竞争性原则组织实施管理和投资营运。


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