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养老保险金的条件,又称为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主要包括年龄、工龄以及缴费年限三个条件;其他还包括一些与就业或缴费无关的条件,如规定被保险人必须是永久居民或本国居民或在国内居住满一定期限等。
(一)年龄条件
老年年龄,是一个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人口的平均寿命及劳动力供求状况对老年年龄所作的规定。对老年年龄的规定,一般采用老年起点的方式规定。
老年年龄的高低直接影响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和发放。降低老年年龄,支付的养老保险金相对增多,同时对国家人力资源供给产生重大影响。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达到老年,有权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老年年龄有特殊规定者,从其规定。
(二)工龄条件
工龄也是发放养老保险金的重要依据之一。工龄是劳动者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年限。各国有关工龄的规定不尽一致,短的为15年,长的为40年,有的国家还规定男女职工退休工龄不同。在实行劳动者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制度的国家,退休工龄即为缴费年限,有的国家规定为3年,多数国家规定为15年至20年之间。
我国规定,职工连续工龄满10年,国家公务员提前退休一般须连续工龄满20年,连续工龄满30年者提前退休可不受年龄限制;因工伤致残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退休不以连续工龄为条件。符合工龄条件,才有权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不过此次《社会保险法》并没有对工龄条件作出具体要求。
(三)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是指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规定缴费年限的目的在于:(1)避免一些人在即将临近退休年龄才缴纳保险费并获得退休金;(2)避免一些新移民纯粹为了获取退休保障而迁入;(3)体现对参加养老保险者的公平;(4)体现了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
各国一般都规定一个最低缴费年限,即最低保龄。最低保龄是参照人的正常寿命和可能的工作年限并结合保险金支出的财务状况估算而确定的。关于最低保龄的长短,国际劳动组织建议为15年,我国一些地区规定的缴费年限为10年。最低缴费年限的计算有连续计算和累计计算两种。采取累计计算保龄办法较适宜。若采用连续计算保龄办法,应该对中断工作和中断缴费的不同情况作出界定。此次《社会保险法》采取了累计缴费15年的做法,以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利益,同时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对于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允许补缴或转成其他类型的养老保险,这无疑是参保人员的福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