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法的制定与实施

浏览

医疗保险法的制定与实施

(一)医疗保险法的制定

医疗保险法律规范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其他法律规范一样也是由国家立法机关以及法律授权的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的:因此,医疗保险法律规范也是要经过国家机关的一系列有组织的活动制定,这一过程通常包括准备阶段和确定阶段:准备阶段是指从提出立法建议、组成草案起草工作小组,经过调查研究形成医疗保险法律规范草案,直到对草案进行讨沦修改;确定阶段是指有权制定医疗保险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讨论,修改、审议、通过,到公布实施。

这里有必要对各种医疗保险法律规范以及相应的制定机关给子说明,根据制定杭关的不同,医疗保险法律规范可分为如下几种:①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一般医疗保险法;②由国务院制定医疗保险行政法规;③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过和发布有关医疗保险的决议,制定医疗保险的地方性法规;《l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医疗保险的一般规范性文件:以上各类医疗保险法律规范的效力依—厂列顺序依次降低,效力等级低的法律规范不得与效力等级高的法律规范相冲突。

据此,我国的医疗保险立法应采取如下步骤:①由地方人大就本地区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做出原则性决议,再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②各地试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一段时期后,再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总结各地的经验教训,将医疗保险制度用国家一般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先地方后中央,在中央统一法律出台的条件还不成熟时,可发挥地方立法的积极性,让地方根据本地情况及时制定法规,这样可避免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过程中无法可依的混乱局面。

此外,医疗保险是一个专门知识性较强的领域,因此,任何医疗保险法律规范的起草工作都应有医疗保险方面的专家学者参与进行反复凋研和沦证。同时由于医疗保险事业牵涉到社会诸多方面的利益,因此草案起草小组的组成成员应包括各有关方面的代表,如卫生、劳动、财政、审计、物价、工会、医疗单位、用人单位和被保险人的代表,并由政府负责人主持,这样才能避免以法争权夺利、以法减轻责任,以法推行部门保护主义的现象,使所制定的医疗保险法律规范尽可能地公正合理。

(二)医疗保险法的实施

医疗保险法的实施也就是医疗保险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的贯彻与落实,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被授权的其他组织严格地执行法律;二是所有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自觉地遵守法律规范。医疗保险法实施的实质就是将医疗保险法律规范中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化为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医疗保险法律规范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转化为人们的行为。

1.医疗保险法的执行

尽管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根据政事分开的原则分成职责分明的两部分—医疗保险行政主管机构和医疗保险承办机构,但两者共同负责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的实施,都属于医疗保险法的执行机构、其职能分别为:

(1)医疗保险行政主管机构的行政职权、医疗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可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负责管理所辖区域内的医疗保险事业,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地讲,其主要职权有三个方面:①决定和命令的发布权;②行政监督检查权;③行政裁判权、医疗保险行政主管机构有权对医疗保险承办机构、约定医疗单位.用人单位及被保险人之间因医疗保险而产生的纠纷进行裁定和处理。

(2)医疗保险承办机构的行政职权-医疗保险承办机构是依法律,法规的授权而行使特定职权的事业单位,即享有经营医疗保险业务所必需的一定程度的行政管理职能:具体地讲,医疗保险承办机构应有如下职权:①行政许可权。医疗保险承办机构有权依法赋予被管理的相对人从事某项活动的资格。比如说依法认可某医疗机构为医疗保险约定医疗单位;②行政确认权:即有权依法确认或否认被管理的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这项职权包含诸多内容、比如投保人的资格确认、医疗费用凭证的有效性的确认、医疗服务质量的合格性的确认,等等;③行政检查权÷主要是对医疗保险日常运营情况的检查监督;④行政处罚权:即依法对其管理范围内的违反医疗保险法律规范的相对人予以某种法律制裁的权力;⑤行政强制执行权-即对逾期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管理相对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力-比如在用人单位拒不按期缴纳医疗保险金时,可采取强制扣缴、强制划拨等措施。

(3)医疗保险法的执行机构的行政职责-医疗保险法的执行机构(包括医疗保险行政主管机构和医疗保险承办机构)的行政职责是指它们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也就是说,医疗保险行政主管机构和医疗保险承办机构都必须依法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履行职务,不得失职渎职,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超越职权,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来实施。

2.医疗保险法的遵守

医疗保险法的许多规定主要依靠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来贯彻执行;因此,这些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首先必须模范地遵守法律,并履行各自的职责,同各种违反医疗保险法律规范的行为作斗争,但从根本上讲要保证医疗保险法的遵守,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实际上,任何一项法律只有当它为社会上绝大多数人自觉遵守时,才能发挥它的威力。社会主义法制体现的是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人民一旦充分认识到遵守法律伺他们的根本利益的关系,就会自觉地守法,医疗保险法的遵守也不例外‘因此,必须广泛深人地宣传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人民(特别是用人单位,被保险人及约定医疗单位)遵守医疗保险法的自觉性,保证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顺利建立,推动医疗保险事业的蓬勃发展。


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