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保险业务中的数量现象是健康保险统计数据来源的最主要渠道。通过对采集来的健康保险业务数据和其他资料的综合、归纳、分析等相应统计手段,形成能客观反映各种数量现象之间本质的关系、体现健康保险发展规律和趋势的各种类别的统计报告,可以作为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行业风险监控和偿付能力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这些统计报告同时又为健康保险实务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依据。因此,健康保险统计对于设计保险实务流程、改善实务以及具体实务操作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毫无疑问,保险公司在研发新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时候,必须以过去年度或有关产品的统计信息作为研发的数据基础和科学依据。
在产品销售推广阶段,确立产品的细分市场、目标顾客和宣传产品都要有数据做依托,销售渠道的选择也同样离不开统计数据信息的支持。
实务流程的核保阶段是健康保险承保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核保的目的是避免危险的逆选择,实现保险公司有效益地发展。由于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工作性质、嗜好、身体状况等各不相同,患病或者发生意外伤害的概率是很不相同的,因此保险理赔的概率也会有很大不同。对保险公司而言,承保不同的被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是不同的,核保的目的就是通过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职业、经济能力、投保动机等因素做风险程度的评估和分类,并对不同类型、组别的被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及确定适当承保条件,使保险公司承担的不同群体的实际风险发生概率维持在精算所预定的范围之内。所有这些都必须有科学依据,这些依据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健康保险统计工作通过对相关数据的采集、综合、分析所得出的结论,以统计分析结论为依据,采用相应的核保技术和手段,以确保保险公司的健康经营。
健康保险理赔核赔阶段是兑现保险公司承诺,对被保险人发生保单约定的保险事故支付赔款,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实现被保险人购买健康保险产品的初衷,是保险职能的具体体现,也是客户购买保险的根本目的。对保险公司而言,理赔阶段也是健康保险风险控制的最后环节,它能够在保险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都能起到检验与促进的作用。健康保险理赔除了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切实遵循保险理赔原则,还要做大量的调查工作。这些具体的理赔调查,就包含有保险统计的内容,一方面要依据相关的统计分析资料对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进行分析判断,排除其欺诈和不实因素,还要对调查得来的新的数量现象进行综合整理和统计分析,以确定最终的理赔数额。所有理赔核赔的过程形成新的数据信息,成为统计数据信息新的来源。
在健康保险实务中还有一些风险防范措施,如规定被保险人的就诊医院,设立保单观察期、确定保单免赔额度或免责期限、设立保险公司与保户共同分担保单责任的比例等,这些措施的采用无不需要以往统计数据、统计信息和分析等健康保险统计工作的成果做依据。
健康保险统计还为推动健康保险优良服务提供统计支持。在健康保险的客户服务中,服务项目的推出、服务手段的采用、服务设施的建立都要依据以往的统计资料,在服务中形成的数据资料为进一步改善健康保险实务流程提供定量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