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竞争经济理论的提出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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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竞争经济理论的提出及观点

法国经济学家库尔比在《受竞争经济中的竞争力与增长》(1971年)一书中提出受竞争经济理论。这种理论认为,由于受国外竞争的影响,自有资金与投资关系成为部门均衡的决定性条件。

在受竞争经济中,国家经济部门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受竞争部门,它的经济价格决定于国外生产者彭价格,其产品有完全的替代性;

另一类是受保护部门,或自身竞争力极强而外来竞争不足以影响企业发展的部门。

前者由自有资金水平决定投资,供求的均衡不取决于价格机制而是决定于进口;经济发展的目标是使本国产品取代进口,部门企业的产品价格接近或等于进口产品的价格,后者是需求决定生产,投资决定自有资金水平,在经济的均衡过程中,价格机制作用能使企业得到足够的投资,以保证在满足需求水平上的生产所需资金。

受竞争经济理论的政策含义包括压缩受保护企业与消费者需求的税负转移;延长企业贷款,鼓励长期储蓄;减轻赋税的同时不降低税收总量,实行平衡预算;提高受竞争企业产品的出口竞争能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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